辭職時公司不簽收辭職申請單怎么辦
2014-10-16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核心內容:員工向公司申請辭職,但是公司不簽收辭職申請單,怎么辦?下文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結合網友咨詢問題進行詳細分析,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辭職時公司不簽收辭職申請單怎么辦
【網友咨詢】:我在公司已經工作了一段時間了,現在想辭職。并且按照勞動法的要求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寫好了辭職申請書給單位,可問題是單位拒絕簽收。也正因為如此,好多同事只能丟掉工資選擇自離!我們到底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確實利用勞動者舉證困難的弱點,在收到勞動者遞交的辭職申請書后不簽收,或者根本不接受勞動者的辭職申請,到頭來反而說勞動者曠工或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建議勞動者在這種情況下,可采用郵政特快專遞EMS辭職申請,并且在快遞詳情單上注明所寄的文件名稱為“辭職申請書”(建議使用“辭職通知書”或“解除合同通知書”名稱),同時保留蓋有郵戳的快遞單據。書面通知后超過30日,即使用人單位不批準,勞動者仍可離職。原勞動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規定,按照《勞動法》第31條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且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還需一次性結清勞動者的應得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推薦閱讀:
上一篇:自動離職認定與處理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