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司法解釋
2013-08-09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核心內容:下文是勞動法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主要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
最高人民法院22日對外發(fā)布了《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所涉及的術語界定、定罪量刑標準、單位犯罪等問題,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
這一司法解釋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這個總共9條的司法解釋重點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了“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具體含義;
二、是明確了“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認定標準;
三、是明確了“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認定標準,特別對行為人逃匿情形下“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的內涵作了規(guī)定,以便于司法實務操作;
四、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對“數(shù)額較大”、“造成嚴重后果”的認定標準作了解釋;
五、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從寬處罰情形,以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刑法的威懾和教育功能,充分維護勞動者權益;
六、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報酬罪的主體范圍、單位犯罪等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人介紹,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這個司法解釋,旨在加大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打擊力度,解決辦理該類刑事案件所面臨的法律適用疑難問題,以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