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山縣大幅提高醫療保險待遇
筆者從湖北竹山縣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獲悉,自今年7月1日起,竹山縣對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進行調整,患者待遇將得到大幅提高。
一方面竹山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由3萬元提高到8萬元,同時大病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由15萬元提高到20萬元。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
一是擴大參保范圍。在竹山縣城鎮居住的居民(本縣城鎮戶籍、農村戶籍、外地戶籍長期居住本縣城鎮的人員),除國家規定必須隨用人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外,均可參加本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二是建立可選擇籌資標準。為減輕參保城鎮居民繳費負擔,鼓勵居民早參保、連續參保,擴大醫療保障覆蓋范圍,參保城鎮居民可按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和實際醫療保障需求自由選擇下列兩檔次之一的籌資標準及相對應的待遇水平。第一檔個人繳費30元,政府補助90元。第二檔個人繳費120元,政府補助90元。
三是提高待遇保障水平。調整提高住院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第一檔次籌資標準相應待遇。參保居民住院,符合醫療保險政策范圍,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在鄉鎮衛生院(不包括城關鎮衛生院)住院的報銷80%,一級以下醫療機構(包括城關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療機構報銷50%,三級醫療機構報銷40%。第二檔次籌資標準相應待遇。符合上述范圍的醫療費用,在鄉鎮衛生院(不包括城關鎮衛生院)住院的報85%,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包括城關鎮衛生院)報銷75%,二級醫療機構報銷65%,三級醫療機構報銷55%。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學生按第一檔次籌資標準繳費,享受第二檔次待遇。在一個保險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由2萬元提高到4萬元。
四是建立繳費年限與待遇水平掛鉤的激勵機制。連續繳費參保滿3年后,繼續連續繳費每滿1年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在原基礎上分別提高1個百分點。連續繳費參保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在原來基礎上提高10%;滿10年后,提高20%;滿15年及以上的,提高30%。
五是將生育醫療費納入居民醫保報銷范圍。將參保繳費滿一年以上,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參保居民住院分娩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實行定額補助。選擇第一檔次籌資標準參保的,平產補助3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補助400元;選擇第二檔次籌資標準參保的在以上基礎上再增加100元。
調整后的政策實施后,將大大減輕參保患者負擔,進一步緩解“看病難,看病貴”。(湖北竹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諶德貴 李富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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