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醴陵3位原局領導被刑拘 工資補助照發不誤
醴陵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勞動局”)3位原局領導,因受賄罪被立案查處并采取強制措施后,工資、補助、津貼照發不誤,醴陵市檢察院發現這一情況后立即向該局發出檢察建議。7月30日,醴陵市檢察院在收到該局一份檢察建議回復函后,對該局進行了跟蹤回訪,發現該局已經按照建議要求,停發了因受賄罪被立案查處的醴陵市勞動局原書記曾蘭秋、局長陳遠林(二人已判刑)、副局長萬春明(已移送起訴)3人的工資、福
利,并將已發給曾蘭秋的工資福利等如數追回,同時對曾、陳二人的黨員和公職身份依法依規進行了處置。昨天下午,記者就此電話采訪了醴陵市勞動局相關人員。
今年5月初,醴陵市檢察院在該市勞動局進行預防調查時發現,已被該院查處的該局原書記曾蘭秋、局長陳遠林(二人已因受賄罪被判刑)、副局長萬春明(因涉嫌受賄罪另案處理)在被采取強制措施后,其所在單位仍照發他們工資、補助和津貼。醴陵市檢察院立即向醴陵市紀委、市委組織等部門匯報,建議停發陳遠林等3人自被刑事拘留之日起的工資、補助、津貼,并對3人的黨員和公職身份依法進行處置。被建議單位勞動局立即采納了建議并作出了上述處置。
昨天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上了醴陵市勞動局辦公室,一位女工作人員說,工資福利的事情她不清楚,具體要問該局財務股。記者撥打該局財務股何股長的辦公室電話,無人接聽。隨后,記者撥打該局現在的齊局長手機,也無人接聽。該局一位江姓副局長在電話中說,原來曾蘭秋、陳遠林、萬春明3人的工資是財政局發的,工資都是由財政統發,財政局直接發下來的,上面停發就停發了,津補貼上面通知停發后就停發了。
為避免再次出現類似情況,今年6月初,醴陵市檢察院與該市人大、政協、紀委、組織、人事等相關單位和部門召開了聯席會議,并就如何處置職務犯罪嫌疑人的工資福利關系和黨員、干部身份問題達成了共識,今后在對職務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后,根據犯罪嫌疑人的具體情況,立即向上述相關單位(部門)和案發單位通報案情,以便相應部門對犯罪嫌疑人作出及時、有效的處置,形成懲治貪污腐敗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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