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首相將授權私人公司調查社保詐騙案
今天,東莞南城醫院為避免社保定額超支拒絕為患者施行手術。
記者在隨后的調查中發現,因為擔心社保定額超支,并非只有南城醫院一家在少收、拒收社保病人。市內多家醫院都對“社保定額”大倒苦水,“難道社保定額一超支,就能認定醫院非正常增長?”
更有網友報料,社保金額前兩年放得太寬,導致如今社保金額不夠用,只能限制各家醫院規定報銷額度。
網友直陳社保部門也有責任
日前,東莞市社保局定點醫管科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南城醫院醫保金猛增、甚至7個月就快用完一年定額的情況提出了自己的疑問,“我們要對社保金負責,為什么之前都沒有超支,現在就超支了?是人為原因還是客觀因素?”該負責人甚至暗示,個別醫院存在騙保的現象,套取社保金。
問題到底出在誰的身上?昨日,有東莞網友表達了自己不同的觀點。他認為,東莞作為最大的打工者聚集的城市,前兩年社保是不能轉往外地的,很多的打工者的社保錢就留在了東莞。這也使得前幾年東莞的社保金額比較多,社保局對這部分資金的使用放得比較寬。
根據該網友所說,“在當時那幾年,社保局讓所有的東莞本地人,按照公職人員一樣實行金卡報銷。到現在總共3年,每年繳費約300多元,就能享受同等的社保報銷待遇。之后,東莞的本地人最近兩年的人均住院達到10%以上。其實這些本地人住院主要是進行體檢或者是治療小病。”
“然而,經過去年國家政策允許社保轉移和之前兩年對社保金的過分使用,現在的社保金額已經少了很多。因此,只能進行調整,每月給各家醫院規定報銷額度,超過的部分不給報銷。這一做法是完全把責任推給醫院。讓醫院、醫生不是搞專業,而是想著怎么去算賬、收費。”
針對網友如此激烈的質疑。昨日東莞市社保局稱,“涉及的問題太多,一下子無法回復”。
多家醫院少收拒收社保病人?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存在少收拒收社保病人現象的,并非只有南城醫院一家。昨日,一名年輕的母親告訴記者,她的孩子前幾天在東莞另一家醫院住院,住了幾天,醫院突然告訴她,“醫院社保沒錢了,需要家長自費”。
“醫院要求自費,那我們只能自費,孩子的病總得看吧。”這位母親說,“但我想不通,醫院社保沒錢了,我們的社保卡就不能用了,那這個社保卡還有什么意思?”
除了上述兩家醫院,東莞一大型綜合醫院神經科主任說,“這個月我要少收幾個社保病人,如果不是熟人介紹來的關系重要的病人,我都不收了”。拒收的原因,也是因為社保定額快用完了。
一躋身社保定點的民營醫院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段時間社保病人我們收的很少,如果有社保病人我們一般推薦他們去市里的醫院,社保超支了,社保局就不給錢,我們總不能貼錢做手術吧!”
定額太死限制醫院發展?
昨日,記者來到拒收胡先生入院動手術的南城醫院,該醫院的負責人婉拒了記者的采訪。“醫院現在承受的壓力太大了,有很多原因,但不能說。”
在社保局強調“查實醫院拒收社保病人,就要取消醫院定點資格”的高壓態勢下,多數醫院都成了害怕社保定額超支的“弱勢群體”。
但也有一些醫院不服,“社保定額就像套在頭上的緊箍咒,限制了醫院的快速發展。”一衛生局負責人也直言,“社保局怪罪南城醫院去年社保的定額是200萬元,今年是500萬元,都快用完了,有點非正常增長。他說,難道醫院的社保病人就不能猛增?醫院的業務量就不能有快速的增長?他認為社保局這樣限定報銷額度的做法有待商榷。
該負責人認為,社保部門對醫院拒收、少收病人的現象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半年前就有人向社保部門反映這個問題,但半年過去了,問題仍無法解決。最終受害的是誰?是病人。”
■相關醫保待遇調整歷程
從2000年至今,東莞參保人的醫保待遇已經歷了多次調整。
第一次:2000年12月1日,降低了各級醫院起付標準和提高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第二次:2001年6月1日,綜合醫保和住院醫保的最高支付限額均上調5000元,分別由4.5萬元調至5萬元、2.5萬元調至3萬元。
第三次:2003年9月1日,提高職醫保待遇。其中,綜合醫保的年度最高限額,由5萬元調至7.5萬元;住院醫保的年度最高限額,由3萬元調至3.5萬元。
第四次:2006年7月1日,進一步調整完善了職醫保的待遇水平,兩種統籌基金的支付限額均提高了5000元,分別達到了8萬元/年和4萬元/年。
第五次:2007年7月1日,農醫保的A檔轉為B檔。調整了繳費比例,個人負擔由原190元/年降為120元/年,年內住院最高可報銷3.5萬元,比原A檔的1萬元增加了2.5萬元。原B檔參保人待遇不變,但個人每年可以少繳70元。
第六次:2008年7月1日,農醫保和職醫保合并。住院報銷限額將統一為4萬元(其中農醫保在原來的3.5萬元的基礎上提高了5000元,職醫保待遇未變),報銷比例從70%提高到95%。特定門診的報銷限額從每年1000元—5000元,提高到3000元—4.5萬元。
第七次:2009年1月1日,銀卡參保人報銷額最高可達10萬元,綜合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即持“金卡”的參保人)的年最高報銷額由8萬元/人·年提高到15萬元/人·年,特定門診報銷比例上調至75%,順產參保產婦可獲補貼2000元。
第八次:2009年6月,下調住院起付標準,提高住院床位最高支付標準、提高自費項目報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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