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簽勞動合同牽出企業偷稅案
日前,曲周縣地稅稽查局查結一起因拒簽勞動合同而引出的偷稅案件,涉案金額近50萬元。
拒簽合同 引發爭端
2010年5月的一天,曲周縣地稅稽查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某棉紡企業違反勞動合同法,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也很可能存在偷稅現象;楦刹客ㄟ^向舉報人了解,掌握一定證據信息后,6月20日,對該公司2009年度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
該企業成立于2002年9月,為獨立核算的其他責任有限公司,現有干部118人,主營棉紗生產、加工、銷售、棉花收購、加工、銷售等業務,賬簿記載內容真實。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經詳細了解,該企業效益不錯,員工待遇也很高,近幾年發展較快。舉報人在該企業當了三年會計,可企業老板一直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周密布控 明察秋毫
根據該企業規模較大的特點,該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安排由主管稽查的副局長親自任組長,抽調三名稽查業務骨干,對每名稽查人員的檢查重點進行詳細分工。入戶后,采取逆查法和抽查法,發現疑點,查找問題。
由于該企業工資項目支出較大,為防止出現檢查漏洞,檢查人員將費用、支出明細賬進行認真細致的審閱。通過檢查“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明細賬,發現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工資有很大一部分直接通過銀行存款支付,并未通過“應付工資”科目核算,企業年終納稅調整時也未調整此部分,少調整應納稅所得額636087.11元。另外,企業計提的資本減值準備38405.29元,年終納稅調整時也未調整此部分。企業年終發放的職工福利費50778元,未按照規定在計提的“應付福利費”中列支,而是在“管理費用”中列支,擠占了費用,減少了稅收。以上共計調增應納稅所得額725270.40元,應補繳納企業所得稅181317.60元。
通過對“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檢查發現,“其它應收款——暫付款”項目借方發生額較大,而貸方發生額為零,存在疑點。檢查人員隨后核對了與之相關的記賬憑證、原始憑證,并對另一名會計進行了詢問。結果證實,企業“其它應收款——暫付款”支付的1452486.20元,均為企業支付給個人的借款利息,并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該企業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90497.24元。
依法定性 嚴格處罰
該企業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行為屬于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稅款行為,依法對該企業處以罰款290497.24元。該企業少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181317.60元的行為,定性為偷稅,處以一倍的罰款,罰款金額181317.60元。另根據《稅收征管法》規定,對該企業少申報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從滯納稅款之日起至繳納稅款之日止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該企業沒有異議,按規定期限繳納了全部稅款471814.84元,罰款471814.84元,滯納金7188.74元。
無需注冊 快速免費咨詢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