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杜絕售保“臨時工” 誤導責任難以再推脫
2010-08-19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中國保監會日前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銀保專管員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自今日起,保險公司新招聘銀保專管員,應與銀保專管員簽訂勞動合同,保險公司不能再以“臨時工”或非保險公司員工名義推卸誤導投保人的責任。
本報消費維權熱線近期曾接到多位消費者投訴,反映在銀行存款時被誤導購買了保險產品,受誤導者多是中老年消費者。記者調查后發現,各保險公司都將責任推到銷售者個人身上,表示他們不是保險公司的正式員工,只是“臨時工”或“兼職人員”。據了解,保監會在通知中明確,自2010年8月16日起,保險公司新招聘銀保專管員,應與銀保專管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在崗銀保專管員的勞動合同簽訂工作。
天津商業大學法學教授吳春雷表示,保險公司須與銀保專管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規定,有利于理順銀保銷售責任體系,保險公司不能再以銷售人員是“臨時工”或者非保險公司員工推卸誤導責任,從根本上維護投保人的利益。
上一篇:泰國工業行業缺乏100萬名臨時工
下一篇:宜城公路段5名臨時工獲轉正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