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專家呼吁:惡意欠薪納入刑法
2010-08-23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目前欠薪逃匿最高只能處罰5萬元!近日有消息透露,本月23日開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將首次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其中有可能單獨設立惡意欠薪罪和危險駕駛罪,對此,一些勞動法專家呼吁,惡意欠薪罪納入刑法確實宜早不宜遲。
記者從勞動部門了解到,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規,惡意欠薪的懲處力度與其社會危害相比顯然不對稱。比如,目前廣東查處欠薪案中,比較明確的依據是《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按其中規定,用人單位欠薪,無論欠薪多少,最高只能罰款5萬元。
據介紹,沒有刑事責任,對惡意欠薪現象難以切底打擊。一些基層勞動監察執法人員認為,既然醉駕都可望追究刑責,惡意欠薪金額有的達數十萬過百萬元,確實很有必要通過刑法加大打擊力度。
惡意欠薪罪將會如何界定?草案尚未公布,目前還不得而知。知名勞動法專家、華南師范大學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周賢日博士認為,設立惡意欠薪罪很有必要,但同時要加快完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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