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公司玩"官司游戲" 打工仔法律援助獲賠
近日,李市鎮黃桷村村民漆華(化名)將一面“捍衛正義維護公平”的錦旗送到江津區法律援助中心,拉著律師的手感激地說:“要不是你,我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拿到這筆工傷賠償啊。”
事情還得從2007年7月13日說起。當晚18時,33歲的江津某建筑工程公司農民工漆華,在中山鎮龍塘村辦公樓工程工地做活。突然,3樓的跳板因負重過多斷裂,漆華左腳第3、4指骨當即被砸成骨折,被送進醫院治療,并墊付幾千元醫療費。為讓腳傷得到進一步治療,2008年3月7日,漆華家人向區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以便從建筑公司處獲得工傷賠償和治療費用。但是,區社保局根據程序要求漆華先行確認勞動關系。
“我只有初中文化,法律知識和法律程序對我而言根本不懂。”考慮到自己的實際情況,漆華家人走進了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向律師曾祥惠尋求法律援助。
聽完事情的來龍去脈,曾祥惠便與建筑公司反復協商,對方也答應賠付2萬元解決問題。然而,1個月過去了,建筑公司的賠付款依然沒有到位。
原來,建筑公司了解到漆華家庭較困難,無錢聘請律師,病人也急需治療費用,便打算通過“打官司游戲”,讓漆家知難而退,以逃避責任。
2008年4月,在曾祥惠的幫助下,漆華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部門認定其與建筑公司從2007年6月至今存在勞動關系。
為了逃避責任,建筑公司并不死心,隨后向區法院起訴,但法院也判決建筑公司與漆華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建筑公司再次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該院裁定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2009年4月27日,區勞動社保局認定漆華受傷屬于工傷。
“認定工傷后,建筑公司依然不服,又于2009年6月28日再次‘掀浪’,向區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曾祥惠說,雖然對方多次“狡辯”,但在事實面前根本無法抵賴。復議后,區政府依然維持區社保局工傷認定。
2009年8月11日,經有關部門鑒定,漆華受傷被鑒定為9級傷殘。近日,仲裁部門判決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漆華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待遇等各種費用6.7萬余元。這樁歷時3年的工傷賠償案終于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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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可以在當地鎮街法律服務工作站或法律援助中心直接申請。申請人須先提交法律援助申請書和有關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證明;鎮、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證明及證據材料;法律援助管理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書寫有困難的申請人,還可口頭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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