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薪兩審敗訴 檢察院抗訴再審
2010-08-2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被單位“口頭辭退”,許少芝為討工資,兩上法庭均敗訴。昨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了這起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
許少芝于1995年到盤龍區環境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一直沒簽訂勞動合同,2004年,許少芝被勒令離開,此后她多次要求單位解決經濟補償問題未果,于2008年向盤龍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該委員會未予受理,她又向盤龍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一審敗訴后,又上訴至市中院,中院維持了原判。許少芝不服,向省檢察院提出申訴。省檢察院審查認為,市中院在判決此案時部分條款適用法律錯誤,下達了“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民事抗訴書”,省高院為此下達了民事裁定書:“本案指令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庭審中,雙方就許少芝與用人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和用人單位對許少芝作出的“口頭辭退”行為是否合法有效等問題進行了爭論。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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