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調整住房公積金計繳基數 最高月繳5684元
2010-08-2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全市2009住房公積金匯繳(調整)年度,即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的計繳工資基數,從2010年7月起開始調整。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城鎮在崗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計繳工資基數和月繳存額,以職工上一年度在月平均工資為準。住房公積金的計繳工資基數,按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為準,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個部分組成。而計繳工資基數以每年的《統計年鑒》職工平均工資作為參照,并做出調整。
據市統計資料顯示,2009年度佛山市城鎮在崗職工年人均工資為34106元,月均為2842.17元。根據相關公式計算,2010年度,佛山市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合計)為5684元(即2842.17元×5(倍)×20%×2=5684元);最低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合計)為171元(即2842.17元×60%×5%×2=171元)。
按照有關管理條例規定,按實際收入計繳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若低于上述最低繳存額的,須按照最低繳存額進行繳存。而據了解,2009年度,佛山市城鎮在崗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為5175元,最低繳存額為155.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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