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方式與工資增長機制有交互影響
經濟發展方式決定了工資增長機制,而工資增長機制的調整又能對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生重要的推動作用。當前,中國的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必須緊緊圍繞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來進行,努力實現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健全工資增長機制的雙重目的。
當前,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在整個收入分配體制改革中,工資增長機制的確立無疑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從新中國六十余年的歷史來看,我國的工資增長機制經歷了從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時代的大轉變,而工資增長機制的轉變往往取決于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從邏輯上來說,經濟發展方式決定了工資增長機制,而工資增長機制的調整又能對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生重要的推動作用。因此,當前中國的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必需緊緊圍繞著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來進行,努力實現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健全工資增長機制的雙重目的。
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帶動了工資增長機制變革
建國初期,我國逐步確立了傳統的集中計劃經濟體制,其主要的戰略措施就是強調走重工業優先發展的道路,以圖快速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重工業屬于典型的資金和技術密集型的產業,但中國當時的現實國情卻是勞動力數量眾多而且素質低下。因此,這種經濟發展方式明顯地違背了我國勞動力比較優勢的基本國情。
為了籌集重工業發展必需的大量資金,在農村就實行了壓低農產品[18.76 2.35%]價格以獲取更多城鄉“剪刀差”的政策;在城市,則采取壓低工人工資的做法,同時為了保證工人的勞動積極性,又實行了涉及住房、醫療、養老等方面的“高福利”政策。于是,我國“低工資、高福利”的工資機制由此形成。
讓人吃驚的是,為了保證能將更多的勞動剩余投入到重工業的發展當中去,我國還實行了長達20余年的“工資凍結”和“物價凍結”政策,“雙凍結”創造了世界經濟史上的一大“奇跡”。但是,這種“雙凍結”的工資制度導致了“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平均主義盛行,工資增長的主要因素是工齡長短、職務高低,顯然這對高學歷、高技能和年輕的職工并不公平,并由此導致了職工生產積極性的降低。
改革開放后,我國的經濟發展方式出現了重大轉變。市場經濟體制開始取代了計劃經濟體制,工資增長機制開始由計劃決定轉變為市場決定為主體的格局。這個時期我國經濟發展方式最主要的特點,就是形成了投資導向型和出口導向型發展戰略,而長期勞動力過剩、資本短缺的國情又造就了資本在分配中強勢的格局。與此同時,工資增長更多地取決于經濟增長、企業效益以及個人稟賦特征等因素。數據顯示,近30年來,我國的工資增長率與GDP增長率基本上保持了同步,而且在大部分的年份里,名義工資增長率要高于GDP的增速。
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過程中,我國的工資增長機制開始初步建立。1993年國家發布了《企業最低工資規定》,在企業實行最低工資制度,2004年開始逐步推廣到全社會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生活消費水平等情況制定,保證了普通職工工資最基本的增長。
在實行最低工資制度的同時,又推行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以實行職工工資正常、適度的增長,達到調動職工積極性、增強企業競爭力、促進勞動力市場均衡的目的。近幾年來,國家還十分重視企業工會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建立,按照規劃,到2012年,工資集體協商機制要對已建工會企業實現全覆蓋。
當前經濟發展方式與工資增長機制之間的沖突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的國民經濟取得了年均近10%的高速增長,其中最重要的經驗就是發揮了勞動力豐富而且廉價的比較優勢。但是,由于一開始就奉行非均衡的發展戰略,經濟發展方式出現了諸多的問題,并導致了工資增長機制的缺失,工資增長速度緩慢,許多勞動者無法享受到經濟增長帶來的成果。反過來,工資增長過緩又抑制了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這是我國經濟增長基礎不牢、容易出現大起大落的根源之一。
首先,非均衡經濟發展方式導致城鄉、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并形成收入水平的各級落差。在改革開放之初,采取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政策,符合集中有限的資源重點發展部分區域、并寄希望于先富帶動后富的要求。實踐證明,前一個任務得到了較為圓滿的完成,部分地區部分人已經走上了富裕之路,但后一個任務遠未達標。其結果,城鄉差距和地區差距成為構成我國全部收入分配差距中最重要的兩個因素。
其次,經濟增長過分依賴投資和出口,消費成了經濟發展的“短腿”,也抑制了居民收入的提高。在傳統發展經濟學理論中,投資被看成發展中國家實現經濟起飛的“發動機”,并且是擺脫貧困循環陷阱的最大動力。中國可算是該理論最忠實的執行者和實踐者,即使20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國內外經濟社會形勢發生了重大的變化,投資始終是推動中國經濟增長的最大“功臣”。大量的投資需求在社會總需求中占據著最大的份額,必然對消費需求產生抑制。重投資、輕消費的結果就是在整個國民財富中分給居民個人消費的資金偏少,工資上漲缺乏必要的動力。
而為了彌補國內資金不足,還需要大力發展出口導向型經濟以獲取更多的外匯資金。但由于我國的國際分工處在“微笑曲線”的低端,企業的利潤水平非常微薄。于是,在國際分工末端和技術落后的雙重擠壓下,我國大多數的出口企業是在微薄的利潤中苦苦掙扎。根據商務部的一項統計,目前很多中國出口商品的利潤率都不到2%。而民盟課題組最近在廣東的調研發現,當地一些民營行業的企業利潤也只有3%~5%,大多數的企業根本無能力也沒意愿提高職工工資。
再次,經濟發展過分依賴政府,出現了政府在分配中占據“大頭”,居民收入反而占“小頭”的格局。改革開放雖然打破了政府依靠計劃手段包辦一切的局面,但政府的職能并未得到徹底的轉變和調整。政府“有形的手”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依然無處不在。統計數據表明,我國財政收入自1993年以后持續保持兩位數增長,是GDP和城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速的1.5—2.8倍,多數年份為2倍。
與此同時,國有壟斷企業的平均工資水平比其他類型企業都要高,有調查顯示,煤、電、油、銀行等12行業員工工資是全國平均工資水平的3到4倍,平均人工成本最高達到每人12萬元。
最后,資本強勢造成了勞動者弱勢,資本在工資增長中具有幾乎絕對的話語權。資本稀缺、勞動力過剩的國情,決定了資本在經濟社會中占據更為重要的地位。長期以來,我國企業的總成本中用于勞動力成本的支出比例非常低下,據測算,在中國2009年上市公司中所有制造業企業中,勞動力成本占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僅為8.9%。相比較而言,1955-2009年日本制造業勞動力成本占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平均為17.75%。
以我國產業工人的“主力軍”農民工群體為例,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抽樣監測報告,2009年農民工的月平均工資水平雖然提高到1417元,但這些收入是建立在89.8%的農民工每周工作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44小時,近六成沒有勞動合同的保護基礎之上。勞動者不僅在企業的利潤總額中所占份額低,而且由于工資集體協商談判機制不健全,工資增長就缺乏制度保障。
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完善工資增長機制形成的制度環境
由此可見,要形成合理的工資增長機制,必須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夯實工資增長的制度基礎。換句話說,工資增長機制的形成不能簡單地就事論事,而是必須放到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宏觀戰略中加以考慮。如果沒有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有效的工資增長機制就難以形成。
第一,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使國民經濟進入經濟增長—工資增長—消費增長—經濟增長的良性循環中。收入是消費的決定性因素,只有勞動者的實際工資水平提高了,擴大消費的目標才能實現,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才能得到提高,并最終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龍頭”。
有一種觀點認為,在目前流動性過剩的情況下漲工資,會加劇通貨膨脹的風險。而且由于經濟增長速度有放緩的跡象,工資漲幅過大,極有可能使國民經濟陷入“滯漲”的風險。因此,工資增長應該緩行。其實,這只是對工資增長的一個誤解。目前我國的工資上升具有恢復性和補償性的特點,是對長期報酬水平偏低的一種矯正。
比如2002年,農民工平均工資相當于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比例為64%,但到2007年卻下降到51%;和勞動生產率相比,勞動報酬也要大大落后。研究表明,2000-2007年,我國制造業勞動生產率增長了近3.2倍,而同期勞動報酬僅增長92%左右;即使是最近大幅提高的最低工資標準,也和國際平均水平相比有一定差距。目前我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占人均GDP的比例絕大多數低于50%,而國際平均水平則達到60%左右。可見,勞動者工資增長的空間依然很大。
第二,加快政府體制改革,實現從生產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將更多的財富“蛋糕”分給普通民眾。這包括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減稅。大多數的研究都發現,我國的宏觀稅負水在國際上都處于較高的水平,向企業減稅,可以擴大企業的利潤空間,激發企業的生產熱情和創新動機;向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階層個人所得減稅,可以增加他們的實際收入。根據有關部門的調研,目前中國中產階級的稅收比例已經占到了其正常收入的30%。
二是加大轉移支付力度,中央的轉移支付在財政收入中的比例應該由目前的20%左右逐步提高到40%,甚至可以提高到50%。中央和地方的稅收分配,應該符合“從哪里來到哪里去”的稅源地原則。
三是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的步伐,真正做到“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采取多種措施,堅決抑制國有壟斷企業超出正常水平的高工資、高福利現象。目前大部分國有企業5%的利潤上繳率偏低,中央可考慮提高國企的利潤上繳率,同時對工資超額分配的部分征收獎金稅。
第三,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和盈利能力,改變粗放經營的生產模式,實現產業結構的升級換代。企業的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是決定勞動者工資水平高低的關鍵因素。我國當前許多行業勞動者工資不高,與企業競爭力差、盈利能力弱有直接關系。如果沒有企業競爭力和盈利能力做后盾,工資增長就會變成一句空話。
經濟學中有一個著名的效率工資理論,揭示了勞動者工資水平與工作效率之間的關系。該理論認為,如果支付給勞動者比市場所出工資更高的工資,企業反而能取得勞動總成本最小、利潤最大的效果。反觀低工資帶來的種種弊端,如對勞動者生產積極性的挫傷和頻繁發生的各種勞資沖突,可能對企業的長期發展造成更大的損害。
第四,加強社會保障建設,不斷提高勞動者的福利水平。勞動報酬不僅僅包括工資增長,還包括社會保障和福利水平的提高。近些年來,隨著各種勞動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勞動者的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水平有了較大的提高。但相對于漲速更快的教育、醫療、住房價格,許多勞動者感覺自己的實際工資水平不升反降。因此,工資增長機制不能僅考慮絕對工資水平的上漲,更應考慮相對工資水平的提高。
第五,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擴大勞動者在工資調整中的話語權。在我國,許多勞動者工資長期偏低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缺失。國外的經驗表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對保護工人的權益、保障工資水平的合理增長有正面作用。因此,只有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才能使工資增長惠及所有勞動者,這也是完善工資增長機制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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