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有效路徑
和諧勞動關系是企業發展和充滿活力的基礎,是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動力,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推動和諧勞動關系的發展,實現廣大勞動者體面而有尊嚴的勞動和生活,必須發揮多方面力量,齊抓共管。
完善法制,轉變理念
勞動關系主體雙方需要平等保護,一是要完善法律體系。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從根本上講要依靠法治,要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層次。加緊出臺《社會保險法》、《企業工資條例》等法律法規,盡早形成配套完善勞動保障法律體系。二是要轉變發展理念。堅持以人為本這個核心,既要重視經濟發展又要保障勞動者權益。改善發展環境,不能過分地強調低人工成本和掠奪性使用勞動力資源,要堅持可持續開發,關鍵是要注重培育廉潔、透明和高效的行政行為、完善的法律制度、規范的市場秩序、高素質人才和誠信的氛圍。
積極擴大就業
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擴大就業有利于改變勞動者弱勢的地位,促進勞動關系和諧。一是發展經濟擴大就業。堅持在發展中解決就業問題,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優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和服務業,增加就業容量;堅持城鄉經濟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加快小城鎮建設,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就地轉移和有序流動;支持以創業帶動就業,鼓勵勞動者通過多種形式就業。二是落實政策,促進就業。實施與就業政策相協調的產業政策,實現發展經濟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改善就業環境,增加就業崗位;加大對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信貸支持力度。三是建立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要打破地區分割、城鄉分割和勞動者身份分割,培育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實現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勞動力市場與人才市場之間暢通無阻。完善人力資源信息網絡,搭建服務平臺,為勞動者自主擇業、自由流動提供良好服務。
完善社會保險制度
依法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是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內容。一是要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要以養老、醫療、工傷保險為重點,迅速改變社會保險立法層次低、制度不完整,尤其是統籌層次低、政策不統一、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難等問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和制度,編制好更加完善的社會保障安全網。二是要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以強制手段避免用人單位自由參保和逆向選擇,保障所有應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全部納入社會保險。當前要把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作為重點,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提高參保率。
加強勞動保障監督管理
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要以預防為主,防微杜漸。一是要提高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完善監察網絡,充實監察員隊伍,強化監察執法手段,擴大監察覆蓋范圍,實行監察網絡化管理,盡量將勞動爭議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要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制度、勞動用工安全、參加社會保險等重點領域進行執法監察,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從而從源頭上減少勞動爭議糾紛。三是大力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加快推進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以勞動密集型產業為重點行業,以農民工為重點人群,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完善勞動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企業用工登記制度、勞動保障誠信評價等制度,加強對用人單位的指導和服務,提高勞動合同管理規范化、法制化水平。
加大勞動關系協調力度
要加大勞動關系的協調和處理力度,一是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要培育成熟的勞動關系主體,提高協調能力。建立健全工會組織,提高工會組建率,創新工會產生機制,樹立工會組織在工人和企業主中的威性;加大對勞動者的培訓教育,既要提高素質和技能,更要提高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加強對企業主的勞動法制教育和社會道德責任教育,增強企業法制意識、社會責任意識、道德意識,提高企業主對和諧勞動關系重要性的認識。積極推行集體談判和集體合同制度。二是進一步改革完善勞動爭議處理體制。加強和改善勞動爭議調解制度,拓寬勞動爭議解決的渠道。要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調解機構體系,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建設,盡量把勞動爭議化解在基層。三是企業要給員工更多的人文關懷,關心員工生產生活,尊重員工的人格尊嚴,關注員工的利益訴求和心理健康,為他們創造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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