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而不是驅趕“低端勞動力”
這里不妨來看看一些發達國家在對待城市貧困人口就業和居住方面的做法。
首先應該指出,這些國家并沒有中國意義上的戶籍制度,也自然沒有對本國人口也進行區別對待的城市公共服務提供模式。在這些國家的城市中,無論是本地人口,還是外來人口,都有權接受城市政府提供的普適性公共服務,甚至這些服務還可以覆蓋到一些非法的國外移民。
因此,至少對于本國人來說,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而言,在這些城市只有貧困和非貧困人口之分,而不存在中國這樣嚴格的本地戶籍人口和外來流動人口之分。
地方政府一般不僅不會通過控制就業、住房等模式,來調控甚至推走貧困人口,反而會進行公共投資來對他們進行培訓,并采取各種措施為他們創造各種靈活就業的機會。
我在美國首都華盛頓所看到的情況是,在很多街區,尤其是街角方便做生意的地方,政府專門劃定一些地盤,專供低收入群體自由擺攤以維持生計,或干脆直接設立一些小亭子,為小商販提供固定的經濟活動場所。
同時,政府還會想盡各種辦法來為社會中的弱勢群體提供包括住房保障在內的各種社會保障,比如城市里通過建立所謂的公房或廉租房,或直接發放租房補貼,來讓這些貧困人群能獲得基本體面的居住條件。
在很多發展中國家,不僅沒有戶籍制度,而且城市化過程中存在不少規模較小、技術落后、資金較少、收入低微的非正規就業(informal employment)。這一就業群體往往居住在所謂的貧民窟里面,由于就業的非正規性特點,使其容易遭受一系列不利因素和風險,包括惡劣的生活及工作環境,所從事職業的“三D”(dirty、dangerous、difficult)特點所帶來的職業風險,人力資本和資金所限而導致的低收入風險,就業方式非正規性帶來的就業不穩定風險等。
和中國一樣,這些非正規部門以及貧民窟,也曾經被很多發展中國家視為社會弊病(social evil),希望除之而后快,但最近一二十年以來,由于發現這些部門在創造就業、緩解貧困方面的巨大作用,發展思路開始逐漸轉變。不少國家開始嘗試和探索通過政府、非政府組織的投入與合作,幫助非正規就業群體改善就業,甚至直接提供各種社會保障。
比如,印度尼西亞在其五年發展計劃中,非常強調非正規經濟發展的社會保護,提出要增加該部門獲得培訓和市場信息的機會,并且詳細地制定了促進非正規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如簡化對小企業和自謀職業者的管理程序;建立相對穩定的經營場所;提供相關的基礎設施;鼓勵非正規經濟部門的機構,以有利于其有能力參與決策等。
與“順義模式”中想辦法減少收集廢品、處理垃圾外來人口的做法相反,印度自謀職業協會不僅幫助清潔女工爭取到可回收處理的垃圾,還傳授給她們回收處理的辦法,并建立回收處理品的銷售網絡。通過這些努力,不僅女工收入得到提高,而且勞動條件也大大改善。
在印度、孟加拉等國家,政府采取與國內的金融機構以及非政府組織合作采取多種方式,給予非正規就業者貸款和津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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