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調整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
記者昨日從市就業局獲悉,我市2010年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政策出臺。與2009年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政策相比,今年的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政策有兩大變化。
根據《河南省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促進就業再就業和保障困難群體生活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我市規定,2010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發放的對象為:檔案在法定代理機構保存,持再就業優惠證的女年滿40周歲以上、男年滿50周歲以上人員和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就業困難人員,已繳納社會保險補貼執行年度養老保險費,實現自謀職業、靈活就業和自主創業的,給予養老保險補貼,已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可同時領取醫療保險補貼。
領取補貼時間延長為4年
2009年,我市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政策規定,女年滿40周歲以上、男年滿50周歲以上和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人員能夠領取社保補貼,領取社保補貼的最長時間為3年。其中,女年滿45周歲以上、男年滿55周歲以上的人員可以接著再領1年。
2010年,我市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政策規定,女年滿40周歲以上、男年滿50周歲以上的人員能夠領取補貼,領取社保補貼的最長時間為4年。其中,女年滿45周歲以上、男年滿55周歲以上的人員可以再領1年。社保補貼較去年領取時限延長1年。
養老保險補貼標準每人每月150元
2009年,我市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政策規定,社保補貼中的養老保險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30元,醫療保險補貼為每人每月45元。與去年相比,今年的社保補貼標準有所提高。我市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政策規定,2010年社保補貼中的養老保險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醫療保險補貼為每人每月50元。
據了解,2010年度的補貼保險期限為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社保補貼申請辦理時間從2010年10月8日開始,2010年12月30日結束。
市就業局的有關負責人提醒:享受過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下崗失業人員,在合同期間內不能再享受公益性崗位、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社保補貼相關政策。本年繳費中斷幾個月,需要扣除中斷月數相應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2011年1月、4月和7月通過銀行向申請人養老保險商業銀行代扣卡撥付此次社會保險補貼。(記者仝偉平 通訊員王彥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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