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寶雞市出臺職工醫保新政策
日前,記者從寶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修改后的城鎮職工醫保政策變化較大,市民住院和門診報銷比例提高,群眾得到更多的實惠。
據人社局醫?瓶崎L師亞鵬介紹,修改后的城鎮職工醫保政策,打破了行政區劃的限制,建立起了全市統一的醫保經辦網絡系統,實現了全市參保職工統一繳費標準、統一保障范圍、統一待遇水平、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經辦流程、統一經辦人員管理、統一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新政策最大變化體現在四個方面。
住院門檻費降低
醫保實現市級統籌后,參保職工在我市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門檻費”降低,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服務中心和一級醫院由過去的 300元降到 150元;二級醫院由過去的 480元降到 400元;三級醫院 600元不變。參保職工在轄區外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門檻費”為:一級醫院 4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三級醫院 800元。
報銷比例提高
職工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從以前的按年累進制分段計算調整為按同一比例計算。報銷比例具體分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一級醫院報銷比例提高到 9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提高到 90%;三級醫院報銷比例提高到 88%。轄區外一級醫院為90%,二級醫院為 88%,三級醫院為 86%。
自行轉診轉院也可報銷
過去,未經醫保部門批準而自行轉診轉院所產生的醫療費用,醫保不予以報銷。修改后的醫保政策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在報銷比例上降低 10個百分點,即: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 80%,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 78%,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 76%。
因公出差、外出學習、單位派駐外地工作不滿一年和法定假期以及探親期間在異地住院、門診緊急搶救的,應在 3個有效工作日內,向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備案,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醫保按規定報銷。
7種慢性病納入門診
修改后的政策增加了 7種慢性病門診報銷:即糖尿病、原發性高血壓病、慢性活動性肝炎、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腦梗塞后遺癥、腦出血后遺癥、多耐藥肺結核。新增的7種慢性病門診,從 2011年元月 1日起施行。慢性病患者在門診治療中,對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超出范圍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記者 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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