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簽勞動合同 海口新標榜遭員工索賠30萬元
海口新標榜康樂園有限公司30余名員工因對所在單位不簽勞動用工合同、不繳納五項保險等多種原因,先后相繼辭職,并將就該公司的違法行為申請勞動仲裁,提出30多萬元的賠償要求。近日,海口市勞動仲裁部門分批開庭調解仲裁此案。這些員工表示,他們只想通過法律的手段維護打工者的權益。
員工:新標榜拒簽勞動合同不為員工購買保險
據申請人陳女士介紹,她在2006年6月受聘于海口新標榜康樂園有限公司五指山分店,當時擔任倉管兼審核之職。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間,她受聘該公司下屬的休閑度假酒店任倉管。但在她任職期間,該酒店一直沒有與她簽訂勞動合同。陳女士說,她本人也曾多次向公司負責人進行反映,但一直沒有得到合理的答復:“他們不僅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沒有為我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以及生育等相關保險。”
陳女士認為,該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她的勞動合法利益,致使她本人從2006年6月至2010年3月期間的3年零9個月的勞動未被得到合法保障。因此,陳女士將該公司告上海口市勞動仲裁部門,要求該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補辦3年9個月的五項保險。另外,陳女士還要求該公司支付其加班工資等費用共計5萬余元。
申請人陳先生2003年起受聘于海口新標榜康樂園有限公司休閑度假酒店,擔任保安主管一職。一直工作到2007年7月,公司都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在他的一再要求下,公司才在2007年8月和他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并未給他購買工作期間的養老、工傷、醫療、失業以及生育等相關保險。而且在他工作的6年7個月時間里,新標榜方面從未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讓他享受法定假期。
他申請勞動仲裁機構裁決海口新標榜康樂園有限公司為他補辦2003年7月至2007年9月期間的各項保險,并向他支付勞動期間的加班費3.55萬元。
10余員工索賠30多萬
海口新標榜康樂園有限公司辭職員工訴東家勞動仲裁一案,海口市勞動仲裁部門已經受理,并于近期分批開庭審理。
據記者了解,與陳女士一起狀告海口新標榜康樂園有限公司度假酒店的原有30多人,由于各種原因,目前有10余人放棄了勞動仲裁訴訟。“堅持走勞動仲裁討說法的10多人,情況都大同小異,有些同事的工作年限比我還要長。”陳女士說,這些打工者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總計30多萬元的勞動仲裁申請:“不管結果怎么樣,我們都要堅持通過法律的途徑討個公道。”
新標榜:保險金已經包含在工資里面
16日下午,海口市勞動爭議仲裁庭開庭審理海口新標榜康樂園有限公司辭職員工訴東家勞動仲裁一案,由于該案較具典型性,吸引了省內多家媒體記者到場旁聽。
本場庭審主要圍繞3名辭職員工五項保險繳納與否的問題展開。海口新標榜康樂園有限公司認為,他們已經為3名辭職員工支付了相應保險金,而且從2009年6月至員工今年辭職期間支付了“雙份保險金”。公司方表示,原來的保險金是包含在工資里,直接發放給了員工;而2009年6月后,不僅員工的薪水中包含310元保險金直接發放給員工,也到社保部門為員工繳納了相應保險金。他們要求辭職員工退回相應保險金。
而辭職員工則認為,公司方稱保險金含在員工薪水里直接發放的說法,是不切實際的。至于公司方提供的工資表上顯示“社保”等明細分項,有涂改或者篡改的痕跡。“他們提供的工資表,發放給員工的工資總量是事實,但他們在數據上進行分解了。”辭職員工王先生在勞動仲裁庭審上情緒激動地說。
當天的庭審并未作出裁決,海口市勞動部門表示將對此勞動糾紛案做進一步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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