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陽市加力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失地農民社保工作
9月16日,耒陽市召開全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暨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動員大會,全面貫徹落實省、衡陽市勞動保障工作會議精神,加力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切實加強為民辦實事的工作力度,著力保障改善民生。耒陽市副市長殷萇茗發表講話。
耒陽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分別于2008年4月和11月啟動,自開展工作以來,勞動保障部門在各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協助下,開拓進取,扎實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登記參保118923人,實際繳費參保97438人,征繳基金3016萬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2070萬元,個人繳費946萬元);今年1—8月,參保城鎮居民辦理入院3300人次,出院3021人次,住院醫療總費用1210萬元,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為629.2萬元,住院醫療費補償率已達52%。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通過不斷創新思路、改進方法,有了新的突破,現已將7個征地項目的失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范圍,涉及農民人數1816人;新增生活保障和養老保險946人,已完成年任務87%;新增醫療保險1088人,已完成年任務100%;就業培訓935人,已完成年任務85%。但成績還是不理想,工作進展比較慢,擴面征繳有待加強,保障待遇有差距,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還比較多。
會議指出,耒陽市2011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時間定為201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享受時間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本市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中小學生、少年兒童(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包括未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范圍的城區居民),均可以家庭為單位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進城農民工子女,戶籍不在統籌地的學生,可由學校組織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城鎮居民個人繳納160元/年,居民子女(學生)個人繳納30元/年,“三無”人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扶、撫)養義務的人員}個人不繳費。
會議強調,要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的參保繳費工作,要摸清兩個底子,即征地的土地底子和被征地農民的人口底子;要嚴格按照《耒陽市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的基本操作流程》的通知(耒政辦發【2010】34號)規范操作,確保參保繳費的被征地農民能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全面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待遇。
耒陽市副市長殷萇茗指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事關民生,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強調要認識到位、落實到位、宣傳到位、責任到位、考核到位,切切實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為推進全市的和諧穩定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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