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17種慢性病納入醫保 為參保人減負
從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廣州新出臺了將乙肝等17種指定慢性病門診?扑庂M納入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等三項惠民新政,將于2010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市人社局醫療保險處處長張學文向南都記者表示,此次出臺的三項新政是在傳遞一個信息,政府將進一步為參保人減負。
新增10種慢性病
此次三項醫保新政的受益范圍為: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并經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患有門診指定慢性病或門診特定項目的參保人員(以下簡稱“參保病人”)。涉及人員數量約653萬人,惠及參保病人約50萬人。
原有的7個門診指定慢性病擴大至17種,除原有的糖尿病、高血壓病、冠心病、帕金森病、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精神分裂癥以外,新增了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級以上)、心臟瓣膜替換手術后抗凝治療、慢性活動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癲癇、阿爾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發作、抑郁發作及雙相障礙)。
除此17個指定慢性病之外,還新增血友病和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為門診特定項目病種。新政策的實施,將使參保病人的門診基本醫療得到更好的保障。
支付限額提高50元
此次出臺新政的另一個亮點就是提高了待遇標準。參保病人在本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指定基層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統籌金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其它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統籌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65%。職工醫保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由每病種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150元。城鎮居民醫保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仍維持每病種每人每月100元不變。參保人選擇享受門診指定慢性數量由最多2種增加至最多3種。
將醫保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提高了5個百分點,每人每月最高支付限額提高了50%,參保病人最多可同時選擇3個病種,并擴大了病種二級藥品目錄范圍。以患有3個指定慢性病種的參保人為例,其每月可享受的門診慢性病待遇為450元,(加上統籌基金每月劃入的個人醫療賬戶資金:退休人員約160元/月,在職人員平均約140元/月),可較好地滿足參保人實際醫療需求。(記者吳渤 通訊員林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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