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碎”假期 加班費至少過千元
2010-09-21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根據濟南市政府辦公廳的《2010年中秋節、國慶節放假通知》,從9月19日到10月10日之間的這22天, 濟南市各單位工作日和休假日交替分為6個部分。對于史上“最碎”的假期,如何來計算加班費呢?記者今天就此咨詢了勞動部門。
今年的假期加班費計算與往年無異,但因為假期分布復雜,加班費也跟著“折騰”起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處工作人員介紹,假期加班費標準要按勞動法相關規定來計算,具體如下:9月22日和10月1、2、3日共4天是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按照日或小時基本工資的300%計算,即: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9月23日、24日和10月4日、5日、6日、7日休息日,加班費按照日或小時基本工資的200%計算,即: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其中“21.75天”表示每月工作天數按21.75天計算。例如按我市市區最低工資為920元計算,假期期間全部加班,則應發加班費=920元÷21.75天×300%×4天+920元÷21.75天×200%×6天=1015.17元。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休息日加班可通過安排補休沖抵加班費,但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即使安排補休也仍然要發放規定數額的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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