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和諧:現代社會和諧的基礎
勞動關系,也稱勞資關系,是人們在勞動過程中所形成的社會經濟關系的總稱。恩格斯曾經指出:“資本和勞動的關系是我們全部現代社會體系所圍繞旋轉的軸心。”這一論斷揭示了勞動關系成為現代社會經濟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關系。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社會事業快速發展,經歷了城鄉經濟體制改革,國有企業轉制、經濟結構調整和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等一系列重大考驗,勞動關系發展良好,為改革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提供了有效保障。
勞動關系總體穩定發展是主旋律
就業形勢穩定是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基礎。新世紀以來,我省各級政府立足“富民、惠民、安民”理念,高度重視就業再就業工作,在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創建充分就業社區、創業促就業緩解大學生就業難、實施“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推進農民工市民化,以及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2009年底,全省從業人數達3591.98萬人,比2000年增加865.89萬人;城鎮就業人數達1585.35萬人,比2000年增加965.4萬人。面對金融危機的沖擊,各級政府把保就業保民生放在首位,全省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6%以下。就業是民生之本,勞動權是每個勞動者的基本權利。相對寬松的充分就業環境,為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人民物質生活水平逐年提高是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動力。浙江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帶來城鄉居民收入穩步提高。2009年浙江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11元,居全國各省(市、區)第三位;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007元,連續25年位居全國首位;全社會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7395元(含私營經濟單位27480元),均居全國前列。工資收入是民生之源,勞動關系的實質是利益關系。持續穩定的收入增長和不斷提高的人民生活水平,是勞動關系和諧發展的動力。
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支撐。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既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支柱,也是社會和諧、勞動關系穩定的必要前提。我省高度重視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在積極推進社會保障機制轉換、制度創新、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以及城鄉一體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高,2010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達1595元/月,居全國各省區第一。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達到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城鎮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社會保障是民生的安全網。逐漸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為構建我省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作出了積極貢獻。
勞資合作共建和諧勞動關系是發展趨勢。勞資雙方追求利益目標的不同,企業或雇主追求的是利潤最大化,勞動者追求的是個人收入最大化,使勞資雙方處于對立面成為可能。但同時勞資雙方也存在共同的基點,那就是企業發展了,效益提高了,雇主才能獲取更大的利潤,勞動者才能得到更高的報酬收入;勞動者真正把企業當作“我的企業我的家”時,企業的健康發展才可能持續。改革開放以來,我省企業管理者與勞動者歷經創業艱辛的同時,遵循著共享、雙贏的原則,涌現了許多為實現共同的目標建立起來的雙方合作共贏的經驗。如傳化集團提出“受尊重才有尊嚴,有體貼才有體面”的理念,尊重員工的勞動和創造,尊重員工自由全面的發展。萬向集團實施的員工收入3年倍增計劃,員工平均收入在2009年5萬元的基礎上,3年再翻一番,達到10萬元。海亮集團作為全省首家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的企業,已連續十年實施與全部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不僅從不拖欠員工工資,在崗員工工資年均增幅保持在10%以上。今天的浙江,已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認識到,讓員工更體面地勞動,有尊嚴地生活,企業才能創建真正和諧的勞動關系。
勞資和、企業興、國家盛
企業是社會的細胞,勞資和諧,則企業興旺、國家昌盛。當前,我省正在經歷一個發展方式、體制轉型、結構調整時期,改革中利益調整引發的矛盾和沖突是難免的,只要我們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積極采取應對措施,是可以化解的。
正確處理勞資利益矛盾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核心。隨著浙江經濟的發展,應不斷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建立科學合理的正常收入分配增長機制,讓所有勞動者包括進城務工人員都能真正分享改革發展成果。要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障體系,從勞動力流動性特點出發完善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和轉換辦法,切實做到“病有所醫、老有所養”。浙江經濟發達,完全有能力在實現“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的公平、公正社會目標上走在全國前列,讓勞動者體面勞動、尊嚴生活。
面對挑戰,抓住機遇,有針對性地解決勞資矛盾。城市化發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業轉型升級和企業勞動者隊伍發生變化等新情況、新特點,勞動關系呈現復雜化、多樣化。這既是挑戰,又是機遇。如新生代產業工人,他們文化程度高,喜歡獨立思考,渴望公平競爭,被尊重感強烈。不僅對較高的工資收入和物質生活條件改善有較強期待,更追求“柔性薪酬”和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這給勞動關系調整帶來新的課題。因此,如何因勢利導給予他們更多的人文關懷,心靈撫慰,幫助他們做好職業規劃,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更好地為企業發展作貢獻,就顯得十分重要。從某種意義上說,誰抓住了今天的青年,誰就搶占了未來競爭的制高點。
積極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在國際市場上參與的不僅僅純粹是商品市場的競爭,還有勞工標準的競爭。合理的工作條件和融洽的勞資關系已經成為一種新的競爭優勢。近些年來,杭州、寧波、臺州等地一些企業在勞工權益保護方面開始與國際接軌。今年杭州市出臺了《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從市場責任、環境責任、用工責任、公益責任四個方面,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進行量化指標評估。在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中,我省不少企業嘗到了勞資合作的甜頭。我們相信會有更多的浙江企業,通過加強和改善勞動關系,全面提升自身的國際競爭力,為建設和諧浙江作出積極貢獻。
勞資協商是化解勞資矛盾的有效途徑。社會在發展中產生的矛盾、沖突和不安定因素是社會發展的常態,對立與統一、動蕩與安定、傾斜與平衡總是相互依存、相互轉變的。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不在于有無矛盾和問題,關鍵在于能否發現和正視矛盾,形成一個正確、妥善地化解矛盾的有效機制。勞資沖突的根源是雙方利益失衡,因此,建立勞資協商機制,在“共同利益最大化”原則下,達到利益均衡來化解矛盾和沖突,使勞資雙方獲得最大的共同發展。可喜的是,浙江在勞資協商方面已邁出了重要一步,工資集體協商形成了使勞動者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的正常機制。在這種協商機制推動下,浙江已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把勞動者當作合作伙伴加以重視,勞動者也正在努力實現從人力資源向人力資本的轉換,工會的力量和維權能力不斷加強,政府在建立公正的利益博弈秩序方面的積極作為和能力大大提高,勞資關系的和諧發展有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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