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肺患者打贏工傷官司后難獲賠償
面對贏了官司拿不到錢這個問題,許多法律專家呼吁建立有效的執行救助機制,緩解“執行難”問題。一些執行法官建議政府撥款建立救助基金,對于申請執行人生活嚴重困難、不能維持最低標準、且執行款項一時難以到位的,法院可發放執行救助基金。
鐘光偉,1973年生人,陜西安康人,家中一妻三子女。為維持生計,他在煤礦場工作,后來患上矽肺。得知是職業病后,他打了場官司,贏了,但他卻陷入窘境。原因很簡單,他拿不到那筆賠償;原因又有些復雜,這筆49萬余的賠償金現在不知該由誰來買單。
2010年10月15日,記者見到的鐘光偉,看起來和常人無異,但走路很緩慢,幾步路下來就會喘息不止。十一長假剛過,山西大同空氣有幾分凜冽。“天氣冷就會咳得厲害,天氣熱咳得更厲害。”鐘光偉喘息地說著話,站在一邊的大女兒流淚大哭:“救救我爸爸吧!”
得了工傷?
2006年11月,鐘光偉來到了山西省大同市,在南郊區云崗鎮竹林寺煤礦從事打巖石風鉆工作。鐘光偉介紹,因為井下的通風條件非常的差,灰塵特別的大,一米左右的地方幾乎看不到人,每天工作12小時。有時井下機械出現故障,工作時間最長有時達16小時。
即便工作條件這么艱苦,工作時間這么長,鐘光偉覺得,為了一家人的生活,每月平均可以掙到3500元的工資,最終還是選擇留下來繼續工作。
2007年3月左右,鐘光偉開始覺得身體不適,咳嗽不止,還經常胸痛氣短。于是去醫院看病,但是檢查的結果只是感冒,開了一些感冒藥和止咳藥,便回去了。他自己也沒再擔心,畢竟這點小困難在他看來和家人的生活,孩子上學比起來并不算什么。
2007年8月,結束了在竹林寺煤礦的工作后,鐘光偉漸漸發現身體越來越不好,咳嗽胸悶氣短等癥狀開始變得嚴重。家人擔心他所以開始去醫院檢查。檢查的結果卻每次都不一樣,肺炎、感冒、甚至肺氣腫、肺結核。
但治療后病情始終不見好轉,醫生建議他去大同市衛生監測檢驗中心去做一個體檢,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有懷疑是工傷的可能。但事情從這時起變得越來越復雜了。
勞動糾紛
聽醫生建議后,鐘光偉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大同市衛生監測檢驗中心做體檢,卻被中心給回絕了,回絕的原因是鐘光偉必須要有單位開勞動關系證明才能給予檢查。鐘光偉迫于無奈只得去找礦方開相關證明。
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礦方直接回絕了他的請求,說和他不存在勞動關系,并且不知道他在該礦做工。而鐘光偉當時也沒有和礦方簽訂勞動合同。
2008年1月25日,鐘光偉向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區勞動局提交了申請書,工友們作為證人出庭作證。2008年4月25日收到裁決書,以他不認識礦長為由,礦長是不下井當面指揮施工的,都是請別人來管理的,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2008年5月6日,鐘光偉就勞動關系糾紛問題在南郊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雖然最終官司贏了,但是8月22日,被告礦方卻就此事實勞動關系一案不服,并將鐘光偉告上法庭。根據2008年11月4日的該案判決書證明,鐘光偉還是贏了這場官司。
拿著這份判決書,鐘光偉終于在大同市衛生監測中心做了體檢,2008年12月30日,檢查結果讓他們全家都陷入絕望,二期矽肺伴肺功能中度損傷。
“工作人員向我解說,你這種病是無法治愈的,可申請工傷。” 2009年1月9日,他只好向南郊區勞動局工傷科張建華提交了工傷申請書。
2009年7月3日,經鑒定專家鐘光偉的情況為:傷殘三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打贏官司
雖然自己患病,但是為了家里的生計,鐘光偉一面準備起訴竹林寺煤礦,一面還四處求職找工作,但是每次找工作都被回絕。就這樣,鐘光偉一家人陷入絕境,孩子無法上學,吃飯都成問題,一家五口人的生活全靠親朋好友接濟。
2009年8月7日,鐘光偉來到大同市南郊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請賠償。大同市南郊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卻下達了不予受理通知書。原來,竹林寺煤礦在這之前早都被政策性關閉,導致委員會下發的傳票無法送達,故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鐘光偉只得于8月12日到南郊區法院云岡法庭提交工傷賠償申請書。12月28日,云岡法庭開庭審理該案。根據2010年大同市南郊區人民法院,2010年1月5日的民事判決書顯示,該院對于工傷賠償費用總計49萬多元。
官司贏了,等待他們的卻是漫長的等待。一家人的生活更加艱難,打官司花了很多錢,一邊又要看病吃藥,一邊又要維持家里的生活,兩個女兒急著要上學,剛兩歲的小兒子更是長身體的時候,但有時家里吃飯都成問題。
鐘光偉所在的安康大竹鎮政府根據遭災的情況為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幫助,并且給當地學校打好招呼,解決了女兒的上學問題。
但是大女兒卻拒絕上學,她說:“要和爸爸一起要回這筆錢,給爸爸看病!”
執行無期?
鐘光偉一家從今年1月開始等待這筆賠償費,但是時間一晃到了4月,礦方并未支付一月份大同市南郊區人民法院所判的49萬余元的賠償費。
2010年的5月,鐘光偉向南郊區人民法院提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6月22日鐘光偉收到南郊區法院的開庭執行傳票。
7月8日,鐘光偉帶著南郊區執行法官到竹林寺煤礦,法院凍結了該礦的少部分財產(礦產設備)打上了南郊區法院的封條,并且下發了傳票。
據南郊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韓毅介紹,當時雖然發了傳票,也給一些設備資產打上了封條,但是經過法院辦案調查之后發現,當時放置在竹林寺煤礦的設備可能不屬于竹林寺煤礦,竹林寺煤礦可能早在鐘光偉起訴竹林寺煤礦之前,就已經將這一部分設備資產抵交給了其他人。為了慎重起見,南郊區法院人民法院開始調查此部分資產的歸屬問題。
2010年10月12日,根據鐘光偉本人提供的情況,記者特別讓鐘光偉帶去竹林寺煤礦礦場,看看所存留的設備。
然而,竹林寺煤礦的原址除了很小一部分設備外,其他設備均被運走,整個竹林寺煤礦場一片狼藉,廠房房屋全部拆毀。
據中央電視臺7套,《陽光大道》第35期的節目對鐘光偉事件的報道的影像資料顯示,就在兩個月前,這里的廠房依然完好,存放的所有設備都還在。
從竹林寺煤礦回家的路上,鐘光偉不禁留下了眼淚,坐在一旁的女兒也跟著哭起來還很懂事的拿著紙巾為父親擦眼淚。鐘光偉心懷氣憤和悲痛說:“設備不在了,這賠款到哪里去拿啊?”
賠款無期
本報記者了解到,在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之中,鐘光偉一家人為了賠償金問題上訪了南郊區人大委員會,經常去法院了解情況。但是由于案件審理過程確實存在司法程序的問題,所以法院也無法給予他們一個明確的答復。
鐘光偉就辦案時間為何拖的時間這么長?辦案情況目前是什么樣?2010年10月13日,南郊區法院副院長韓毅告訴本報記者,辦案有程序問題所以存在時間問題;案情目前還在就設備資產到底歸誰的問題進行調查,至于礦方設備為何不在礦場表示不知情并讓人馬上調查。
在法院執行局局長王紅星的介紹下,2010年10月15日將就鐘光偉的案情進展開聽證會,主要解決設備資產歸屬問題。然而由于鐘光偉身體不適的原因,15日的聽證會未能如期舉行。韓毅說,將視鐘光偉的狀況確定聽證會的日期,會議內容不變。
在記者發稿前,韓毅告之本報記者,經法院調查,礦方雖然已經將大部分設備資產運走,礦場上目前存留的少部分資產就是兩個月前凍結的設備資產。
案件將根據聽證會結果,繼續視情況而決定下一步的案件審理。如此一來,對于鐘光偉一家人來說,也許又是漫長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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