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全面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保障職工核心利益
繼2008年8月大連市政府出臺《大連市工資集體協商規定》之后,近日,大連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又聯合印發了《關于全面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的重要體現,對于建立和完善企業工資協商共決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努力實現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讓廣大職工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意見》指出,工資集體協商是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調整企業分配關系的基本形式。全面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實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的具體體現;是加強工資調控政策的宏觀指導、規范企業收入分配秩序的有效途徑;是維護職工勞動報酬權益、實現體面勞動的主要手段;是謀求企業與職工“雙贏”、構建和諧穩定新型勞動關系的重要內容。
《意見》強調,按照國家的要求,制定全市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三年規劃目標:2010年底,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達到建立工會企業的80%;2011年底,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達到建立工會企業的90%;到2012底,力爭在建立工會企業中普遍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基本實現全覆蓋。未建會的中小企業要積極通過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逐步提高覆蓋率。
《意見》要求,突出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重點,以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區分,生產經營正常、效益好的企業,可重點就工資和獎金的水平與分配、補貼及福利等進行協商,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和調整機制;生產經營比較困難的企業,可重點就工資支付辦法、保障措施、息工待崗職工生活費等進行協商,建立工資支付保障機制。以企業類型區分,公有制企業應以“合理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為協商重點,非公有制企業應以“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為協商重點,盡快解決當前企業分配過程中最現實、最突出的問題。
《意見》強調,要大力推行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應當在縣級以下區域內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工業園區開展。在企業規模比較小,工會力量薄弱或沒有建立工會組織,非公有制企業比較集中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工業園區內,重點開展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在行業特點明顯,非公企業、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相對集中的地區,重點開展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的內容應以最低工資標準、工資調整幅度、工資支付辦法等為主。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內容則應以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定額、工時工價標準為主。
《意見》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約束機制,將工資集體協商情況納入“模范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園區)”、“誠信企業”、勞動模范、先進單位、五一獎章、五一獎狀、優秀企業家等各項評選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制度。發揮人大、政協監督檢查作用,探索建立“人大檢查、政協視察、勞動監察、工會監督”相結合的“四位一體”工資集體協商監督檢查制度體系,強力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意見》要求,要加強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全面推進工作集體協商工作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及和諧大連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工作目標考核體系之中,不斷強化各級政府在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中的主導作用和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調控作用。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企業聯合會、市國資委、市工商聯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大連市推進工資集體協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各區市縣要參照市里的模式,成立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組織領導機構,結合各自實際開展工作。建立健全自上而下一級推動一級、自上而下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工作制度,真正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三方協調、各方配合、企業和職工參與的齊抓共促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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