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者遭遇潛規則如何維權?
女孩稱求職時被強暴 職介中心老總指其自愿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04:15 揚子晚報
昨天下午,一名女子向警方報案,稱在南京下關熱河南路154號一家職介中心求職時,被自稱總經理的男子強奸。等警方趕到時,這名總經理并不否認兩者發生了關系,不過他強調完全是對方自愿。目前,警方已對此展開調查,該事件如何定性,是求職遭遇“潛規則”還是?有待收集相關證據證實。
女青年稱體檢時被強奸
曉蘭(化名)是在該職介中心門前報的警,等民警趕到時,她雙眼紅腫,看上去有些恍惚,似乎尚未從剛剛發生的事件中回過神來。曉蘭向民警訴說,前天,她帶著簡歷前來求職,并交了180元的費用。“是坐在總經理室的一名男子接待的,他應該是負責人,讓我手機不要關機,隨時等候通知。”曉蘭說沒多久就接到了總經理的電話,要求22日下午3點來體檢。曉蘭當時很奇怪,這體檢大多是在上午,并要求空腹,哪有下午去體檢的。可總經理的理由很充分,稱此次招聘不需要查乙肝,只是簡單對心臟、肺活量進行檢查。曉蘭告訴民警,她下午3點如約而至,哪知等待她的卻不是體檢,而是噩夢般的遭遇,在辦公室里,她被這名總經理強奸了。
總經理說是她“自愿”
總經理看上去不到30歲,戴著眼鏡,文質彬彬,面對民警詢問,他顯得很“鎮定”。“這是她自愿的,沒有強迫她。”總經理告訴民警,他們這里是勞務中介,專門給求職者提供工作崗位的,女子也是剛剛過來應聘的。據稱,女子前一天交了180元,按規定22日還要再交260元,可她來時稱沒有錢了。“難道發生關系就可以省了這筆錢?”面對民警的質疑,總經理當即辯解,稱對方如果不同意,可以直接說出來,他也沒去強迫什么。后在民警的詢問下,得知兩人是在辦公室的桌子上發生關系的。隨后,民警在垃圾桶里收集到用過的衛生紙等證據,而曉蘭也去了醫院婦科接受相關檢測。
現有證據很難定性為強奸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派出所了解情況時,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從目前詢問及現場勘查的情況看,尚不能定性為強奸。民警去現場時,女子衣著整齊,沒有任何撕扯的跡象,也沒有抓痕,男方也是如此。而根據走訪詢問,在兩人發生關系時,女子沒有發出應有的求救聲,因為房間兩側及對面都是辦公室,如果呼救,肯定會驚動其他人。初步調查來看,女子是前一天應聘工作的,交了180元中介費,后來聽說貴了,22日下午去中介體檢時,得知對方要求再交260元體檢費,便準備把中介費要回來,哪知對方說錢已經入賬不能退了,雙方可能就此引發了隨后的“強奸”事件。其中有什么內情,辦案民警稱,需要進一步審查。
求職者要學會保護自己
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的唐迎鸞律師說,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擔保名義向勞動者收取押金,如用人單位需要了解應聘者的健康情況,應由應聘者提供體檢證明,收取應聘者的體檢費和押金是違法的;有的用人單位在簽訂協議書前即提出收取押金,否則不予簽訂,有的則是在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時提出收取押金,對求職者不予接納,還要求求職者承擔違約責任。交了押金的,往往對方以各種理由不退還,因此求職者在應聘工作中應該注意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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