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北侖工會牽頭調解勞動糾紛受歡迎
新華社寧波11月 25 日電(記者 鄭黎)在寧波北侖一家電器公司打工的小王,前些日子忽然被公司提前解聘了,小王來到了區勞動調解中心討說法,在中心工作人員幫助下,僅3天時間便順利拿到了7000多元的補償金。
面對當前越來越多的勞動糾紛案件,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創新思路,引入人民調解機制,由工會牽頭,勞動、司法等部門協同配合,成立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讓“娘家人”來管職工事,較好地化解了勞動糾紛居高不下的態勢,取得了促和諧、保穩定多重良好效果。
工會牽頭三位一體,從剛性裁決到柔性調解
“近年來,隨著勞動關系環境的變化,我區勞動爭議案件也進入了集中顯性爆發階段。”北侖區委副書記、區長華偉說,以前這些糾紛案件主要是靠勞動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但隨著案子的猛增,行政司法部門也不堪重負。如2009年初的勞動糾紛仲裁案件已排到下半年10月份才能受理,現實逼迫我們要轉換思路,尋找一條可行的新途徑。
寧波市委常委、北侖區委書記陳利幸說,為破解這個困局,從去年初起,我們由分管區長任主任,區有關部門參加,成立了區勞動爭議人民調解(指導)委員會,下設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由區總工會牽頭,區勞動保障局、司法局共同參與。調解中心的工作人員有工會、勞動、司法等相關單位的業務骨干,區勞動仲裁院和區總工會職工維權中心也統一入駐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在同一幢樓里辦公,維權、調解、仲裁三位一體,相互溝通互相配合。
北侖區政協副主席、區總工會主席朱永祖說,我們把調解案件分為簡易型、普通型、復雜型和群體型四種情況,對于爭議事實較為簡單,涉及人數較少的簡易型案件,一般采用電話方式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后,自行協商解決;對于爭議雖然不大,但需要調查取證的普通型案件,我們按規定程序調解,并及時跟蹤回訪履約情況,保證調解的落實;朱永祖說,對于復雜型案件,我們更多的是請有關方面共同參與,整合資源,化解矛盾;對于容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群體型申訴案件,我們一般采取的措施是,先勸說工友們回到單位,再請雙方坐下來面對面溝通,然后提出解決的方案。如北侖一家建筑公司的包工頭去舟山市招來了22名工人,由于事先沒講清楚報酬待遇,到了工地后雙方談不攏,包工頭讓工人們自行回家,那些工人就扛著鋪蓋行李來到調解中心,我們請區建筑管理處同志一起配合,陪同工人們回到公司與包工頭協商,最后包工頭答應每人支付220元的誤工費和旅差費,把這起事件很快平息了。
編織一張大網,分級調解方便快捷
“北侖區有7900余家企業,60余萬本地與外來員工,而聯合調解中心僅七八名工作人員,僅靠中心是無法解決大量的基層一線的勞動糾紛。”北侖區總工會常務副主席俞金根說,為此,我們建立了“分級調解”制度,即區一級有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在街道(鄉鎮)及社區成立綜合調解辦公室,企業層面成立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這樣四級調解組織編織成了一張大網,覆蓋到各家企業和用工單位,做到上下聯動,統籌協調,有分有合。
“各級調解組織有不同的工作側重點”,新碶街道總工會主席江智豐說,如我們街道綜合調解辦公室,較多地偏重處理工傷事故及相關的勞動糾紛,近一年來度我們街道共調解430起勞動糾紛,其中319起為工傷事故糾紛。江智豐說,一次,某模具廠一名員工來投訴,說在工作中手指被嚴重燙傷致殘,影響正常生活,要求補償2.5萬元。而老板稱,這小伙子來廠上班才一個月,是自己違規操作造成的事故,只同意賠償1萬元,雙方差距較大。我們咨詢了有關政策,提出了賠償2萬元的折中方案,經多次做工作,雙方都表示接受。
“按照區里要求,我們公司也成了勞動調解委員會,”德商獨資怡人工藝品(寧波)有限公司人事經理、公司勞動調解委員會主任周娜君說,不要小看公司調解委,如果企業內部不及時化解小糾紛,就可能引發大矛盾。
“企業產生勞動糾紛,其由頭往往是內部管理不到位引起的。因此,調解中心來到企業,其實也是幫助我們提高改善管理水平。”寧波新寧勞務公司董事長梁雨田說,我們公司承包了寧波港區部分地段的保潔業務,有30來個職工在此工作。由于帶班的負責人缺乏經驗,活兒干完了沒及時安排回家,一些職工覺得加班超時了,要求支付加班工資。而帶隊負責人認為職工實際干活并不多,不同意加錢,這些工人就去找調解中心。在調解中心主持下,雙方經協商最終同意以實際出勤工時按80%計算發放加班費。梁雨田說,為避免以后類似事件的發生,調解中心的同志還幫我們制定了相關規章制度,員工們都表示擁護。
兼顧各方利益,源頭化解矛盾
北侖區總工會職工維權保障部長、聯合調解中心主任遲從民說,調解中心除了調解全區勞動關系矛盾,快速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外,還擔負著指導街道(鄉鎮)勞動調解,為企業和職工提供法律、政策、法規咨詢服務等多項職能。遲從民說,我們還要求,各級勞動調解組織不能被動等待職工上門,而是要加強預警,隨時掌握企業用工動向,及時化解矛盾。
大港社區工會主席朱紅明說,我們社區有327家企業,近10萬名員工,其中80%是外資企業。為及時了解情況掌握信息,我們在幫助企業開展勞動調解建設和諧工廠的同時,還選擇一些工會干部、黨團員、入黨積極分子作為信息員,及時向我們溝通交流有關情況。朱紅明說,如一次,我們轄區內的一家外資企業準備一次性裁員300余名員工,占員工總數的30%還多,工人們得知消息后有嚴重的抵觸情緒。根據一位黨員信息員提供的情況,我們立即趕往這家公司,與外商老板一起協商,提出了影響面較小的新的裁員方案,這樣多管齊下終于化解了一場沖突。
北侖區勞動局副局長楊宏偉說,區立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成立以來,各級調解機構共接待調解了1632批次,4300余人次的勞動爭議案件,調解成功率達92.43%,且迄今沒有發生一起反悔事件。楊宏偉說,在此期間,勞動仲裁案件也明顯減少,這一年多來,勞動部門受理的勞動爭議仲裁案為1041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8.5%。
寧波大學法學院教授俞德鵬認為,中國是人情社會,中國人愛面子,與以往通過勞動仲裁、法院判決等剛性手段相比,采取人性化柔性化的調解模式,更易于為勞資雙方所接受。而且,工會本來就是職工的“娘家”,工會出面調解糾紛,對職工來講心理上有親近感,容易取得好的效果。寧波市政協副主席、市總工會主席胡建岳表示,現寧波市已在全面學習推廣北侖的經驗做法,以更好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企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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