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鄉居民醫;I資標準確定
2010-12-01作者:未知來源:中國社會保障網
日前,經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2011年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成人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320元、每人每年220元兩個標準。與2010年籌資標準、待遇標準一致。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和有條件的區(市)縣按每人每年320元標準籌資,其他區(市)縣按每人每年220元標準籌資。
按每人每年320元標準籌資的區(市)縣,各級財政補助每人每年220元,個人繳費每人每年100元;按每人每年220元標準籌資的區(市)縣,各級財政補助每人每年180元,個人繳費每人每年40元。
按每人每年220元標準籌資的區(市)縣,個人自愿按320元籌資標準繳費的,各級財政補助為每人每年180元,個人繳費每人每年140元。
201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一并征收,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18元,截止時間為2011年1月20日。(成都市醫療保險管理局 范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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