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外籍人士及配偶子女可參加社保
2010-12-18作者:未知來源:無錫日報
無錫市對外籍人員和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出臺了相關意見。按規定,辦理了《無錫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的具有外國國籍的人員和已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仍持有中國護照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可享受特定社保待遇。
據悉,這些人士與我市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后,可以按照我市企業職工的辦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已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應將外籍人員、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人員納入企業年金范圍,并可對其作重點傾斜。市人保局表示,在年金方面作“重點傾斜”,有利于提升海外人才對企業的歸屬感。
截至目前,已有超過6000名海外留學歸國人才和外籍人才在無錫創業或工作,其中外籍人才和相當部分海歸人才擁有外國國籍或已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調研顯示,由于這些海外高層次人才大多已經在國外享有某種程度的社會保障,所以他們更傾向于單獨參加醫療保險,而不是參加所有的社會保險。為此,此次出臺的意見提出,他們可單獨參加醫療保險,且在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參照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實行醫療補助。
配偶與子女也將按照規定被納入保障。據悉,外籍人員、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人員的配偶(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5周歲)可以按照我市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加社會保險,也可單獨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其子女在本市各類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可按規定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如此,基本實現了對外籍人員、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人員的主要家庭成員在錫期間社會保險待遇的全覆蓋,為他們在錫創新創業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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