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師和援助站的討薪歷程
在我國農民工相對集中的省份廣東,盡管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了種種努力,但數據表明,去年新年期間因欠薪產生的大小糾紛加起來依然不下千件。農民工遇到欠薪之后,“第一時間”該怎么辦?

公益律師開門見山告訴大家,農民工在遭遇欠薪時可采取的正常維權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種:
討薪主要有三種正常渠道
●包括求助工會;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委托律師
●也可通過自己的“土辦法”討薪,但前提是一定不能觸犯法律
一、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有工會的單位,可首先向工會反映情況,通過工會與用工方進行交涉;若單位還沒有成立工會組織,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協商要求;被拖欠工資的工人還可聯合起來,向用工方提出集體協商要求,給他們施加壓力。
二、采用行政解決方法:可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隨著討薪問題日益受到重視,各地勞動局基本都有專門處理該類投訴的部門。
三、委托律師進行追討:即通過律師進行調解,調解不果可申請勞動仲裁;若對仲裁不滿的話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黃律師說,大部分被欠薪的農民工還是通過前兩個途徑解決問題的。第三個方法由于過程漫長且程序繁雜,若非迫于無奈,一般較少采用。黃律師建議說,如果前兩個方法都走不通且無法支付律師費,農民工朋友可向當地公益法律服務處或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因為此類機構主要是為“夾心層”提供方便,如廣州普通打工者月工資2000元左右,而該類案件律師收費是3000~5000元,打工者通常請不起律師,就符合援助條件。
“當然,也有不少農民工通過自己的辦法追回了屬于自己的酬勞。例如有被欠薪的工人選擇日夜蹲守在廠房門口,與老板‘形影不離’,一見老板就不斷重申自己的要求,直到老板發放工資為止。也有工人選擇聯合其他工友停工,當影響達到一定程度時,老板也只有答應工人的要求。”黃律師強調稱,農民工可以通過自己的“土辦法”來追討薪資,但前提是一定不能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
黃律師稱,他在幫助農民工討薪的過程中遇到的最為尷尬的局面在于農民工自身法律意識淡薄。不少農民工朋友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或者在建筑工程經過層層分包之后,勞動者不知道承包方是誰,導致在打官司的過程中缺乏有力證據,喪失主動權。他提醒農民工增強法律意識,與用工方簽訂勞動合同并清楚條款內容。
“幫農民工討薪成常規動作”
“目前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已普遍增強,基本上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李鐵說,有位女農民工在成都某酒店工作一星期后被無故辭退,一分錢都沒拿到。在工作站幫她維權討公道時,酒店老板隨手丟出100元作為補償。可這位女農民工不答應,說按規定,還有100元該給她。接下來,公益律師又幫她多次找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和酒店協商,甚至還準備取證上訴。李鐵表示,他們至今都很佩服這位農民工的堅持和認真。
“連100元該得收入也要力爭拿到手,數額高的就更不愿放棄了!”據公益律師杜偉介紹,2006年年末,147名沒拿到工資的農民工在成都市內聚集,有人試著找到工作站幫忙維權。“當天下午,來簽字委托的農民工排到了下一個街口。”這些農民工都在某大型樓盤的工地上班,當聽說這里的律師可以幫忙時,很多人自帶板凳,坐到晚上10點才辦完委托代理手續。后來由于當地政府和媒體的介入,這起討薪糾紛還沒開庭就得到了解決。這些農民工在30天內拿到了上百萬元的工資。杜偉稱,這也是工作站成立以來辦理時間最短、代理人數最多的一個討薪案子。
“當務之急是對農民工權益訴訟審理程序進行‘化簡為易’的司法改革”
“幫助討薪和索要賠償的案子件件都辦得不怎么通暢,但最要命的還是程序冗長‘拖死’人!”李鐵說,工作站剛成立時就接到一個涉及農民工的工傷案子,但這位農民工參與修建的樓盤屬于層層轉包,開發商和各級承包商一直都在打官司。因此,雖然接案辦理已有3年多了,但至今仍無多大進展。根據李鐵的預計,就算等到用工方的官司了結,此案啟動后也還得要走完包括強制執行的14個程序。
“這的確令我們感到有些尷尬!”工作站律師程積焱說,還有一個案子因程序耽擱而始終結不了案,竟讓農民工在幾年時間都拿不到應得的賠償金,最后這位農民工反告工作站“辦案不力”。
“農民工是改革開放和建立市場經濟過程中的新生事物,但為其維護合法權益的相關法律的制定卻顯得有些滯后!”李鐵認為,當務之急是對農民工權益訴訟審理程序進行“化簡為易”的司法改革,否則,農民工維權難還將長期持續下去。“拖得無指望,別人自然就會對倡導的社會公平和正義喪失信心了!”這位曾在四川省司法廳工作20多年的老律師將此改革看得特別重要。
“取證難于‘上青天’”
“工作站成立4年多,我還從未見過一份用工單位與農民工簽訂的完整的勞動合同。”提起為農民工法律援助取證難,李鐵的感受更為深切。他分析其中緣由,主要還是因為農民工在雇傭關系中處于弱勢地位。他說,按照目前的法律,如果農民工遭遇欠薪等維權案件,要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舉證還要靠農民工自己。但實際情形卻是,許多用人單位、尤其是那些小作坊、小企業、小工地都不愿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同時,許多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的農民工最初也比較容易忽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一事,等到發生勞動關系糾紛時,才又回過頭來費盡精力去查找各種維權證據。
“為幫農民工贏得勞動關系爭議官司,包括工資表、飯票、考勤記錄我們都不放過!”工作站律師杜偉告訴記者,今年他們接手一個涉及農民工勞動關系的爭議案子,業主咬定這個農民工不是其單位員工,口氣很硬地不愿做出賠償,辦案律師最后從企業出勤表上查到了那位農民工的名字,才迫使那家企業乖乖地做出了賠償。杜偉說,他們在為農民工維權官司中取證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實際上要比用工方代理人舉證高出數倍、甚至數十倍。
李鐵往深處分析“取證難”說,就目前的法律而言,不管是勞動關系仲裁舉證,還是工傷認定的程序上,用人單位依然掌握著主動權。不僅如此,用工方因為具備財力,請的委托代理人幾乎都是些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大牌律師,且手中還握有大量證據。種種情況,加劇了農民工維權“取證難”這一問題。
到工地講普法課,開發商和包工頭“坐鎮”,農民工無人敢咨詢
為推動法律援助工作“前移”,工作站主動到成都南延線一家工地去為農民工上普法課。去之前,就已得知這家工地的開發商實際上并沒有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原準備在講課時加以提示,可沒想到的是,在這場為農民工舉辦的專場普法課堂上,最后一排卻坐著開發商老板和十幾個包工頭。開講了一個多小時,農民工見后頭有人在“監督”,沒有一個敢提問題。公益律師們只好在課程結束后,悄悄給農民工塞小冊子,讓他們有問題就打電話,但后來也沒有接到任何敢咨詢的電話。
“我們作為帶公益性質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是不能接商業案子的。”李鐵抖出“家底”說,工作站全年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房租及出差費用也才6萬多元,但要承擔的工作量卻非常大。據他介紹,目前四川省司法領域全部的法律援助經費加在一起也不過才1800萬元,按四川近年來外出務工人員多達2200萬計算,人均一年不足一塊錢。
“營造善待農民工的社會環境和氛圍更重要”。李鐵最后說,他期盼人大和政府部門從立法及監管層面,進一步加大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力度,別讓上述“拖不起”和“取證難”的不正常狀況繼續發展下去。
這些“榜樣”學不得
三亞:爬上塔吊欲“跳樓”
一婦女討回工錢遭拘留
12月4日,一名30余歲的婦女陳某爬上了三亞大東海海韻路某工地約20層高的塔吊上,以跳樓相威脅,向工地承包人索討工錢,最終經過多方協商,陳某拿到了35萬元的工錢,但隨后被公安機關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將其拘留。
廈門:百余人交通高峰期堵路
“策劃者”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被刑拘
經一名“精通”討薪術農民工的“建言獻策”,小包工頭“父子黨”糾集100多人組成人墻,于交通高峰時段堵路討薪70萬元,導致交通樞紐“梗塞”,車輛排起長龍。11月13日下午,這場鬧劇在廈門集美同集路體育學院路段上演。3名 “策劃者”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被依法刑拘。
沈陽:將六歲女兒綁在電線桿上
農民工觸犯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
8月31日,沈陽三好街上有一對農民工夫婦,把六歲的親生女兒綁在了電線桿上,目的竟然是為了討要被拖欠的2000余元工資。律師表示,該行為已經違反了《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
鄭州:不信法律拜河神
至今尚未討回一分錢
10月11日,鄭州,一群農民工聚在黃河岸邊點香跪拜河神祈求討薪成功。農民工們手持木板,一起朝河神將軍像跪下叩首,點炮殺雞祭拜。農民工稱,選擇叩拜河神將軍,是希望河神保佑大家拿到675萬元工錢,趕緊收秋種莊稼。此事迅速在媒體上曝光,引起多方關注,農民工們對討薪充滿了希望,可兩個多月過去了,他們仍沒有拿到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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