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們的職業生涯
每年11月8日是中國記者節。記者節與護士節、教師節一樣,是我國僅有的三個行業性節日之一。其實記者也不是我們想象中的那么風光的。
11月4日,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李東東表示,新聞記者正面臨復雜的職業生態環境。中國記協黨組書記翟惠生也坦言,記者維權仍有一定難度。下面案例中這些記者的遭遇并非普遍的業態現象,但多少也反映出部分一線新聞工作者的所面臨的工作障礙和艱辛。這些看起來不那么和諧的風波,值得深思、值得警惕。
侵權案例
莫名的罪名
有些采訪,特別是一些重大突發事件的采訪中,或者被禮貌擋駕、或者被敷衍搪塞、或者被“調虎離山”,甚至干脆被扣留,比如在伊春。采訪變成了一種貓鼠游戲,而對待事實真相的態度,在某些部門、某些人心中也越來越模糊。
2010年9月24日伊春空難發生后,各地記者陸續抵達伊春。然而,記者們發現,與玉樹地震、舟曲泥石流災害等重大災難報道不同,在伊春采訪“很不容易”,甚至會被扣留。
《華商晨報》記者王瞬天第一個被當地警方扣留。9月28日上午10時,他在當地殯儀館附近尋找采訪對象,約30分鐘后,警方在殯儀館周邊拉起警戒線,他見狀退出線外。就在此時,兩三名警察涌上來,將他“反扣雙臂,按著脖子,塞進警車”。“他們問我是不是記者,我說是。”王瞬天在警車上詢問被扣留原因,對方稱:“抓的就是記者。”除了王瞬天,被扣留的還有《法制晚報》、《第一財經周刊》的另外3名記者。
羊城晚報記者聯系上王瞬天,對于當時的情況,他不愿意多提,只是表示后來警方向被扣的記者集體道了歉。
這個道歉來得不容易。《南方日報》特派伊春記者楊大正回憶了事件的始末。
“伊春墜機事件的新聞發布渠道有兩個,民航總局和伊春市政府。我們去采訪,這兩個機構就‘踢皮球’。”楊大正回憶,當地警察不讓記者接近事故現場、醫院、殯儀館和家屬所住的賓館。空難事故發生后,當地宣傳部門曾開過一次新聞通氣會。然而,這個會不僅草草收場,而且發布的內容都是已被媒體報道過的信息。
9月28日上午,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成立后召開第一次會議,與此同時,伊春市政府允許遇難者家屬到殯儀館辨認遇難人員遺體,還安排遇難者家屬到墜機現場祭奠。記者們兵分三路,分別到會場、機場和殯儀館采訪。正趕往機場的楊大正忽然被告知“有4個記者被抓了”,“我當時就納悶了,宣傳部剛讓媒體采訪,怎么又抓人了?”記者們當即決定:“中斷采訪,先‘撈’人”。楊大正來到當地宣傳部門的駐地惠群賓館時,很多記者已經在交涉,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協商,4名記者才回到惠群賓館。傍晚6時30分許,伊春市有關領導就此事道歉。針對記者被扣留一事,伊春市市委宣傳部部長華景偉說是一場誤會。隨后,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區分局副局長崔華向在場十余家媒體記者道歉:“我以我個人的名義,向在這次事件中受委屈的記者表示歉意。我是刑警出身,是個粗人,希望文化素質較高的記者們能夠理解。”
莫名的罪名
常常看到這樣的新聞:一些守法公民的身份證遺失后被犯罪分子用于作案,而被通緝的卻是丟了身份證的人。這樣的誤會,情有可原,錯也不全在公安機關。但記者仇子明顯然不屬于這類倒霉蛋,他被無端通緝的原因,要復雜得多。
今年7月27日,《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發現自己在網上被通緝了,通緝他的是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罪名為“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他成了“刑拘的在逃人員”。向領導求援后,他對妻子和父母匆忙交代和安排后,關掉手機,只身隱沒于茫茫的城市夜幕中,“潛伏”起來……
仇子明“獲罪”源于他對上市公司凱恩集團的報道。經過數次直接采訪,他發表了《凱恩股份偷天換日謎團》、《凱恩股份再調查:被隱瞞的關聯交易》兩篇文章。
凱恩集團實際控制人王白浪多次打電話給仇子明,要求針對這些文章進行溝通,之后又通過中間人暗示可否通過私下交易,不再后續報道。但經濟觀察報社拒絕了這個建議。
7月27日晚,微博上,一位叫冒安林的網友率先發布了一條消息:記者仇子明因報道被定罪,遭全國通緝!這條消息瞬間激起千層浪,在網上被大量轉載、評論,輿論一片嘩然。全國各大報紙、網絡、電視臺等媒體對此都高度關注。7月28日下午,經濟觀察網刊發的《經濟觀察報嚴正聲明》證明了消息的準確性。
7月29日早晨,更多報道和評論見諸媒體。上午10點30分,麗水市公安局電話告知經濟觀察報,對仇子明的網上通緝已經撤銷。下午4時,該報社收到麗水市公安局傳真的正式新聞通稿。稿中稱:“經調查核實,遂昌縣公安局日前對記者仇子明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采取刑事拘留的決定不符合法定條件,責令遂昌縣公安局立即撤銷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并向其本人賠禮道歉。”
接到領導的電子郵件之后,仇子明這才結束了“潛伏”生活。
從業心聲
只要方向清晰,黑暗可化暖意
11月5日,仇子明接受了羊城晚報記者的專訪。采訪結束時,他特別提到初入行時寫的一首詩———《我是一個新聞的孩子》,其中一句是:“當方向在我心中越來越清晰/黑暗也可能/化為生命中的一絲暖意”。
羊城晚報:以你的經歷來看,你認為記者可能面臨的危險來自哪些方面?
仇子明:來自主客觀兩方面。主觀方面,媒體人自身的能力和操守本身就有危險。先說能力,媒體人畢竟是一個社會人,在一線跑的記者又大多數是年輕人,個人的閱歷、見識、經驗是有限的,常常出于主觀的判斷、聽信單面之詞,對采訪內容或對象有潛意識的先入意見,然后帶著主觀預設去調查、采訪,極有可能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再說操守,意志力不堅定的媒體人,有可能在金錢面前喪失操守,比如收受“封口費”或“槍手費”。
客觀原因包括:當事人的威逼利誘、打擊報復,尤其是“秋后算賬”;公權力的威脅。有些知名企業和企業家,都是社會能量很大的人,在公權力領域也有人脈,并不奇怪。
羊城晚報:除了“潛伏”,記者還能怎么保護自己?
仇子明:第一,謀定而后動。在采訪前,做好大量的準備工作,保證自己在操作的是一個真正的新聞選題。第二,每一步都和編輯、領導匯報,記者不過是一個選題執行者,不要一個人戰斗,優秀的新聞作品要靠集體創作。第三,潔身自愛,尤其是對不義之財,要有抵抗力;此外,法律知識懂得越多,就越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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