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民工們的四月艷陽天
自2010年3月便來哈密打工的許平林每天都很開心,因為他每個月都能按時領到工資,不需要再為拿不到工資而擔心、發愁。馬上要回家過節,他盤算著給家里添幾件用品。為解決區域內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2010年,哈密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行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結清。據悉,在哈密有2000多名農民工像許平林一樣受益于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每月都能足額、及時領到工資。
2010年,該地區要求所有建設單位都必須和外來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部門做好監督。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勞務分包單位必須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這筆資金由地區勞動保障局在工商銀行成立專戶儲存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后,經勞動部門審查確認無拖欠后方可退還。
據地區勞動監察支隊支隊長張志和介紹,目前已繳納收取了2542萬元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有效遏制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維護了農民工合法權益。
據哈密地區信訪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0年該地區對所有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上訪問題,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縣(市)和各責任主體單位在12小時內予以解決。因一時無法查明原因的,由縣(市)或責任主體單位在12小時內先行墊付資金后,再追究建設方或施工方等責任方的責任。縣(市)和責任主體單位解決不了的,由地區財政拿錢、地區信訪局負責發放。所發生資金從縣(市)轉移支付資金或單位經費中抵扣,同時追究縣(市)和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房地產開發商和施工企業,地區建設部門予以嚴厲制裁,不允許其參加工程招標,并將其清出哈密建筑市場;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行為,讓農民工拿上工資安全按時返鄉回家。
區勞動、信訪、法院、建設等部門,在該地區組織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已為100名農民工討回被拖欠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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