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借力”維權亦可成就一片天
農民工權益受侵犯的主要情形有:書面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社會保障程度低、勞動保護程度低、工傷足額賠付比例低等幾大突出問題。
57歲的李鐵經營著一家律師事務所,而他最愿說起的身份,卻是四川省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
2011年的第一個清晨,龍泉驛城區下著毛毛細雨,間夾飄飄灑灑的雪點。元旦小長假,李鐵所在的工作站卻沒有放假。上午10時許,李鐵和公益律師杜偉已從成都城區趕到了駐龍泉驛區某工貿有限公司,他們援助的殘疾人農民工劉樂元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補償案已進入到調解階段。
經過2個多小時的據理力爭,調解最終以用工單位一次性支付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結束。李鐵、杜偉收起資料,又匆匆往成都趕,前來申請法律援助的農民工已在等候……
設“專科”看“急診”
法律援助工作站傾力相助
趕回位于成都城區十二橋的工作站,農民工張大志和彭貴平早已等在接待大廳,他們正為向用工單位討要補償金的事發愁。來不及休息,李鐵便開始細看兩人的材料。說是接待大廳,不過是一間稍大點的房間,一條長桌,幾把椅子。陳設簡單,但掛滿四壁的大紅錦旗十分惹眼。
2006年9月,省法律援助中心依托李鐵所在的四川大凡律師事務所,建立了我省首家專門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站。
4年來,工作站共接待咨詢案件2876件,涉及金額1.8億多元,農民工切實拿到的金額為866萬元。半個多月前的2010年12月14日,李鐵等10名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杰出律師,被授予“四川省五一勞動獎章”榮譽稱號。
“維權效果明顯,但形勢依然嚴峻。”李鐵說,“農民工維權,難點在于博弈的雙方實力完全不對等。”因此,在為農民工維權過程中,需要工作站這樣的“專科門診”。依靠專職律師去搜集維權證據、確定農民工與用工方間的法律關系。
2010年初,農民工代某找到李鐵,“在成都從事十多年油漆工工作卻未拿到工資”,用人單位為逃避法律責任,故意將勞動關系變得錯綜復雜:在其工作期間,社保、工資由成都某實業有限公司支付,勞動合同則與成都某家私人有限公司簽訂。2009年,代某又受這兩家公司共同法定代表人周某欺騙,與其簽訂了一份合伙協議。
工作站為查清真正勞動關系,先后6次調查取證,到法院立案庭3次才獲準立案,并歷經2次開庭,才終將事實厘清。法院判決,由周某名下兩家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除‘專科門診’外,有時還需看‘急診’。”李鐵說,“外地農民工到成都,對城里不熟,連政府部門在哪里都不知道,干完活一旦拿不到工資,連吃飯睡覺都成問題。”根據規定,農民工要獲得法律援助,一般要經過申請、審查、指派律師等3個階段,普通的申請算下來,也得七八個工作日。
針對緊急的案件,工作站建立了“急診”通道,當天指導農民工辦理法律援助申請、審批、辦案,有關程序在同一天完成。“‘急診’服務有利于防止矛盾激化,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為化解矛盾贏得時間。”李鐵說。
兌現難 執行難
保證金等制度設計還需完善
據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份分析報告顯示,目前農民工權益受侵犯的主要情形有書面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社會保障程度低、勞動保護程度低、工傷足額賠付比例低等幾大突出問題。
這與農民工這個群體的工作特點有關。農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采礦、家政、餐飲、機械加工等勞動力密集型行業。這些行業的“季節性”、“短期性”、“流動性”特點明顯,用工方一般不會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合同,即便是簽合同,農民工也只是負責 “簽字”,在具體權利義務的約定上,“討價還價”的能力特別低。“目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農民工比例不到20%.”與李鐵一同被授予“四川省五一勞動獎章”的農民工維權資深律師袁雄先介紹。
無書面勞動合同,讓農民工維權處于極端不利的地位。一旦發生勞動爭議,認定用工主體、確認事實勞動關系費時費力。據省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統計,農民工維權案件平均辦結時間在半年左右的,不足30%;長達兩三年的占20%.農民工維權猶如打持久戰,這使得大量外出農民工很難堅持,大多不得不放棄部分或全部訴求。“兌現難,執行難,苦等的結果仍是無盡的苦等。”袁雄先說。
對此,成都市政府已要求建筑企業要繳納保證金,或者由相應擔保公司對農民工工資提供擔保,并建立專用賬戶、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應急支付機制等。
此外,自然人勞務用工普遍存在,往往是一個包工頭帶上幾個甚至幾十個農民工就開始干活。一次,山東某公司承包了呼準鐵路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境內一大橋施工作業項目,該公司項目部與重慶某道橋分公司簽訂 《勞務施工協議》,組織勞務實施大橋空心橋墩砼、鋼筋制作及綁扎工程,該勞務最終又承包給了“個體戶”陳某,陳某組織達縣籍農民工郭義華、黎大平、龐佑榮等共計42人進行施工作業。次年12月施工結束后,除借支生活費、回家路費外,農民工工資分文未兌現,拖欠工資累計達556350元。
2009年1月,累計拖欠長達6年,苦苦追索無果后,這些農民工慕名找到袁雄先。在無任何用工依據的情況下,袁雄先數十次找勞務包工頭陳某做工作,索要施工承包合同及勞務用工清單,但陳某卻怕得罪上家及業主,遲遲不來見面。有次為見到陳某,袁雄先在重慶江北足足苦等了兩天,最終陳某被袁雄先的執著打動,把施工承包合同及勞務用工清單交了出來。
好不容易收集到第一手證據后,袁雄先千里迢迢兩次赴內蒙古清水河縣呼準鐵路項目部找業主單位,兩次到山東濟寧找項目總承包單位,兩次到重慶找某勞務公司,在一連串的授權委托支付后,2010年7月,最終由業主從工程質保金中轉移支付了20萬元農民工工資。剩下的30多萬元,袁雄先仍在苦苦爭取。
現實中,處于弱勢群體的農民工,只知道有活干,口頭說好多少錢一天,就埋頭苦干了,殊不知其中風險重重。在這種層層分包、層層轉包、層層勞務承包作業中,到頭來落下一頭霧水:找誰要錢?誰才有錢?律師們呼吁,政府應加大行政執法的力度,特別是勞動執法部門,要對違法轉分包、雇用零散農民工等現象予以嚴厲處罰。
除現有的行政、民事等法律手段外,近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因擬增設惡意欠薪罪,被社會廣泛認為可能會給農民工欠薪維權帶來福音。
有困難找工會
多部門共建立體維權格局
目前,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主導下,全省依托勞務開發辦、工會、殘聯等與農民工聯系較多的部門建立維權援助工作站734個。此外,省法律援助中心負責人表示,目前各級法律援助機構普遍與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建設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會組織建立起調處聯動工作機制和信息溝通機制,形成了追討欠薪工作合力。
據省總工會提供的數據顯示,2006年至今,全省各級職工法律援助機構為職工提供法律咨詢30.28萬次;代寫法律文書11083件次;支持、代理勞動爭議仲裁、訴訟案件7163件,協調辦理非訴訟案件59550件。
同為“四川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的農民工維權杰出律師王莉,現在是攀枝花市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工會公職律師。參加完12月14日的頒獎,她便匆匆趕回單位投身于全市范圍開展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檢查由市總工會與公安、勞動保障等部門聯合執法,將持續到2011年1月18日春節前。
攀枝花是川西主要的農民工輸入地,工業經濟占全市經濟總量70%以上,農民工人數將近20萬人,全市龐大的農民工群體維權究竟該找誰?“工會就是農民工的家。”王莉的回答簡潔明了,“農民工有困難找工會,維權更應找工會。在這20萬人中,現在已有10多萬人加入到各級工會組織。”
“感謝你們為我討回了公道,是工會在我最困難時伸出了援手。”翻看著農民工張俊昌發來的手機感謝短信,王莉臉上滿是喜悅。張俊昌從2007年7月開始到攀枝花的一家民營煤礦從事采煤工作,2009年7月因病離開,不久就被診斷患上了煤工塵肺病,而用工單位只支付給他2000元的賠償。去年4月,張俊昌找到攀枝花市總工會,在工會的協調下,安監、工商、煤礦資方等相關環節都被邀請進來。經過多次協商,最終拿到用工單位7.1萬元的工傷賠償款。
但更多時候,“時間、精力、開銷,農民工都耗不起。”王莉對農民工維權難、維權成本高的問題感受頗深。首先是律師費,“雖然現在工會或公益律師能提供免費法律援助,但這樣的機會,在面對數量龐大的農民工群體時仍顯得單薄。”由于工作地點的不固定,多數農民工屬于異地維權,而維權的程序多,周期長。“農民工維權期間多已停下工作,收入直接被掐斷,而異地維權的開銷卻在逐日累增。”王莉說,農民工面對維權的道道難關,往往會選擇主動妥協和退讓。
“工會沒有執法權。”王莉坦言。工會的維權之路也困難重重,在多數情況下,工會也只能是“借力”維權。
2009年4月,攀枝花市總工會與該市中級人民法院建立了勞動爭議大調解機制,加強了與司法部門的協調。
20年的維權經歷,王莉先后無償承辦各類維權案件700多起,挽回經濟損失約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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