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案女職工維權占四成
2011-03-08作者:未知來源:千龍網
記者昨(6)日從西城法院獲悉,該院去年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868件,其中女職工維權案件占了近四成。變相逼辭孕婦、不辦生育保險、不批假、不安排法定休息成為用人單位侵害女職工權益的主要表現。
法官調研發現,部分用人單位為了達到辭退懷孕女職工的目的,采取降低工資、變換工作崗位、不安排工作等方法,迫使女職工辭職。或者采取以口頭方式通知女職工停止工作,然后以曠工為由辭退女職工,以此規避法律責任。
一些勞動密集型的中小私營企業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內不視同其正常勞動支付工資,而是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或者采取調崗、降薪等方式降低女職工的工資標準。此外,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但部分用人單位拒絕為女職工辦理生育保險,導致女職工生育產生的醫療費用不能報銷。這種情形主要集中在沒有本市戶口的女職工身上。還有部分用人單位不將女職工的產前假及哺乳假算作勞動時間,而是將其視為事假,扣發工資。部分用人單位不嚴格執行為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安排工間休息1小時的規定,甚至有的用人單位在不能提供休息場所時,即使女職工提出提前1小時下班的請求,也不予批準。
為了預防和減少上述侵害女職工權益的事情發生,西城法院建議相關單位應加大對用人單位執行保護女職工勞動權益相關法律規定的檢查和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工會群眾性法律監督組織,形成網絡和體系,與司法監督、行政監督和社會輿論結合起來,共同對企業的侵權行為進行監督。(記者 李罡 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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