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中心是湖北工人心中的家
2011-03-25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2007年至2011年,湖北省連續5年將“為困難群眾和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2007年至2010年,共辦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5950件,為農民工避免和挽回各類損失3.4億元。法律援助已成為湖北廣大農民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法律援助被農民工譽為“娘家人”。
全面推進實事項目。 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2007年至2011年間湖北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廣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大力開展針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精心組織實施對困難群眾和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將目標責任逐級落實,一直細化、量化到法律援助機構、律師事務所、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
普建機構網絡,全面覆蓋鄉村社區。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已建政府法律援助機構120個,機構建設完成率達100%.各縣(區、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鄉鎮(街道)司法所全面建立了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行政村、社區聘請了法律援助信息宣傳聯絡員。省法律援助中心在監獄勞教系統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室)40個。各級法律援助中心與各地工、青、婦、殘和消協等群團組織及高等院校共建社會法律援助機構397個。全省實現了法律援助機構全覆蓋,極大方便了困難群眾和農民工就近申請法律援助。
開展異地協作,及時高效提供援助。為解決農民工異地維權難的問題,2007年,湖北省與安徽、江西、河南等省法律援助中心簽署了《省際農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協議》。各地法律援助機構還在本地外出務工人員相對集中的外省市勞務輸入地設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點,每年辦理大量工傷事故賠償和欠薪案件。針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異地協作極大地降低了農民工維權成本,提高了農民工異地維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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