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法院和樂法庭成功調解2宗勞動糾紛案件
新華網海南頻道3月26日電(瓊文 王嬌崢)近日,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法院和樂法庭在該院領導的指導下,堅持能動司法,采取多方位的調解方式,成功調解兩宗勞動爭議糾紛案件。調解成功后,雙方當事人分別握著法官的手誠心言謝:“非常感謝你們,是你們的耐心工作和調解讓我們圓了和氣。”
原告吳某自2005年9月份受聘到被告海南省國營東興農場下屬的海南農墾東興中學當教師,2010年9月因學校移交地方管理,原告離開了中學。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被告也未替原告繳交社保,在數次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原告向農墾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但被駁回仲裁請求,原告于是訴至法院,請求被告為原告補交社保以及支付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產生的雙倍工資。
原告潘某的父親潘某某(已故)系被告海南省國營東興農場的退休工人,在1998年10月到2004年8月期間被告因故停發了潘某某的退休金,后于2004年9月開始續發,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要求補發其父親6年的退休金,但一直未得到圓滿答復,潘某向農墾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但被駁回仲裁請求,無奈之下原告潘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補發其父親98年至04年的退休金共計11萬元。
萬寧市人民法院和樂法庭立案后,考慮到該兩案的社會影響,于是,主辦法官立即向萬寧法院院長戴義斌詳細匯報。戴義斌院長獲悉后,對該兩案高度重視,指示主辦法官一定要運用能動司法調解方式,傾力做好調解工作,盡量將糾紛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因兩起案件的當事人積怨已久,為了使案件順利調解,和樂法庭的主辦法官決定先采取“背對背”的方式進行:一方面主動上門與被告海南省國營東興農場進行多次溝通,消除其疑慮,讓其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盡量化解糾紛,盡最大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最終被告同意協商解決。另一方面,法官找到原告潘某,與其詳談,依法嚴格審查其訴訟請求,糾正了其中不合理的計算項目,降低其過高的期望值。經過數小時的耐心釋明,潘某主動讓步,放棄了部分訴訟請求;承辦吳某一案的法官兩度趕往海口,耐心細致地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釋之以法,告知其案件的利弊關系,吳某被法官不辭勞苦地來回奔波、千方百計地勸解所感動,表示愿意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
3月12日開庭審理該兩案時,法官乘著雙方當事人因前期疏導工作后雙方積怨和分歧逐漸縮小的現狀,又繼續與當事人進行“面對面”調解,充分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法律釋明與政策講解,引導雙方換位思考。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兩起案件的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協商,當場握手言和,并先后在調解協議上簽字。兩起困擾多年的糾紛案件終于調解成功。
上一篇:17年環衛工,廣州優秀外來工
無需注冊 快速免費咨詢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