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老板應該“舍得”給錢員工
2011-04-2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第四屆中國社會法論壇“社會法的發展與民生保障”研討會4月23日在西南財經大學隆重舉行。本屆研討會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主辦,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南財經大學聯合承辦。來自全國人大法工委、全國總工會、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單位的百余名專家學者參加研討會,共同就《社會保險法》的實施建議、《勞動合同法》中的相關問題進行專題研討。
“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企業,不是聰明的企業。”全國總工會民主管理部部長郭軍認為。目前有的企業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按最低工資標準給員工發放“地板工資”,涉及的職工多屬于新招用工和勞務派遣工等。“這樣做并不是明智之舉。”比如,一到春節期間就出現的“民工荒”,其實是“老板慌”。在他看來,企業發展應該富有社會責任意識和長遠的目光,企業發展要依靠員工,資方應當把勞方看成合作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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