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勞動爭議案數量上升 7成官司勞動者勝訴
勞動節臨近,記者從本市司法部門獲悉,隨著經濟生活日益豐富,勞動糾紛也越來越普遍。市北法院審理后判決食品公司支付給雷某拖欠的工資、醫療費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共計近10萬元。

勞動節臨近,記者從本市司法部門獲悉,隨著經濟生活日益豐富,勞動糾紛也越來越普遍。雖然法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力度越來越大,勞動者的維權意識也在逐漸增強,但仍有不少勞動者因法律知識缺乏,在權益被侵害后,不知道該如何保存證據,如何進行維權。4月27日起,本報推出勞動維權系列報道,為讀者講解法律知識,同時聯合律師幫勞動者進行維權,市民可撥打本報熱線電話尋求幫助。
公司沒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受傷后,公司自掏腰包埋單……4月26日,市北法院舉行勞動爭議案件調研發布會。據介紹,近年來勞動爭議案件的數量呈上升趨勢,因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的,九成以上是勞動者。而起訴到法院的案件中,勞動者完全勝訴和部分勝訴的占到75% 。
■案例一
公司副總單干惹惱老東家
島城一炭素公司的副總每月按時領取保密工資,但在掌握公司技術后,自己偷偷單干,這下公司不愿意了,雙方鬧上了法庭。2008年4月,26歲的女子李某來青后,在一家炭素公司擔任副總經理職務,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約定李某擔任副總經理職務 ,月工資1000元。記者了解到 ,由于業務特殊,公司有一些商業機密,一般的員工入職時都要簽訂保密協議書,約定在任職期間及離職后兩年以內不得泄露保密內容,不得搶奪經銷部的客戶,或者引誘經銷部其他員工離職。由于李某是公司的副總,職位較高,公司并未和她簽訂這個協議,但每月都支付給她400元的保密工資。
但在支付了9600元的保密工資后,炭素公司發現了李某的一系列反常舉動。公司稱,李某早在2009年5月就開了一家炭素公司,經營范圍中部分項目與他們是重合的。2010年3月,李某向單位提出辭職,而公司認為,李某自營同類業務,泄露了單位的商業秘密,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日前,雙方對簿公堂。
市北法院認為,李某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出資成立了炭素公司,自營同類業務,必然存在市場競爭。但是,炭素公司沒有拿出李某泄密的證據,也沒有說明她獲得多少經營利潤及實際造成多少損失。記者獲悉,法院一審判決李某返還炭素公司保密工資4400元。
■案例二
沒交社保,公司自賠員工損失
雷某自2008年12月被福建一家食品公司派到本市某大型超市從事促銷工作,月工資1200元。
當時,雷某和該食品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期限自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但該食品公司一直沒給雷某繳納社會保險費。
2009年5月12日,雷某在工作時間登著梯子整理高處的貨物時,不慎墜地受傷,住院治療到 2009年7月。后經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并鑒定為傷殘九級。
摔傷之后,雷某再沒去超市上班,而食品公司和雷某在賠償問題上并未達成協議,鬧上了法庭。
市北法院審理后判決食品公司支付給雷某拖欠的工資、醫療費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共計近10萬元。
據主審此案的市北法院法官陳妙介紹,如果食品公司給雷某繳納了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后,雷某的醫療費、后續治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費等近10萬元的費用,均可由國家工傷保險基金負擔。
“正是因為企業貪圖小利,沒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才因小失大。”陳妙稱。
■案例三
收供貨商禮金,店長被辭退
2005年1月,王先生到青島一家電器公司的煙臺分店擔任店長 。四年后,他卻被辭退了。原來 ,2009年5月,王先生辦婚宴,宴請了一些供貨商。參加婚宴的供貨商們帶著禮金前去,王先生收下了。結果 ,這事被總公司知道了,總公司認為供貨商與分店業務往來密切,王先生是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接受禮金,并且故意隱瞞不報、不交。2009年6月9日,總公司找王先生進行離職談話,王先生也表示理解公司的決定。次日,總公司就以王先生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與王先生解除了勞動合同。
由于工資被拖欠,王先生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部門對青島某電器公司與王先生的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不予認可,認為電器公司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被告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與王先生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經濟補償金。仲裁部門裁定,電器公司應支付王先生拖欠的工資7139.6元、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17849.15元,代通知金3569.83元。
電器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認為,因電器公司未能提供證據證明王先生存在收受供貨商的財、物,隱瞞不交的事實,卻以王先生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但在離職談話時,王先生表示理解公司決定,據此,法院認定雙方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近日,市南法院一審判決電器公司支付王先生工資4882.87元,經濟補償金17849.15元,代通知金3569.83元。
■法官說法
為成功維權,勞動者平時要注意保存證據
記者從本市法院獲悉,近年來勞動爭議案件的數量呈上升趨勢。在勞動糾紛中,以拖欠工資、加班費的案件居多,此外,還有未安排勞動者帶薪休假產生糾紛以及少量涉及競業禁止、培訓、競爭上崗等糾紛的案件。因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的,九成以上是勞動者,而起訴到法院的案件中,法院判決結果多出現勞動者勝訴的“一邊倒”情況。
市北法院針對該院2008年到 2010年期間審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進行了專項調研。調研結果顯示,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市北法院副院長王昆稱,在這些案件中,涉及拖欠工資、加班費糾紛的占69%。“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時,對工資報酬、合同期限、保險繳納等有關規定含糊其辭,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不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有的用人單位直接不簽訂或拖延簽訂勞動合同,嚴重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王昆介紹說,“反映在訴訟領域,表現為勞動者一方勝訴的情況所占比例較大,在市北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中,勞動者完全勝訴和部分勝訴的占到75%。”
勞動者打維權官司,雖然贏的希望比較大,但是也存在不少問題。“勞動者打官司,主要的障礙在于證據。”市南法院王法官向記者證實說,“目前,法院在審理案件當中,考慮到勞動者相對處于弱勢,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上 ,一般是傾向于保護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舉證多一些 。但很多勞動者平時沒有保存證據的意識,打官司時拿不出證據來 。”王法官提醒說,勞動者平時一定要有保存證據的意識,一旦發生糾紛可以更好地維權。
■鏈接
您有勞動糾紛?撥打熱線講講吧
除了被拖欠工資之外,勞動者和單位之間的糾紛事由也越來越復雜。有的勞動者無故被開除,有的勞動者工作中受傷卻難拿到醫療費……在日常生活中,您是否也遇到過勞動糾紛?是否正在為打一場勞動官司而頭疼?遇到勞動糾紛時該怎么辦?4月27日起,本報開通熱線電話80889385,80889386,全力幫助勞動者解決維權方面遇到的難題。
此外,本報聯合專業律師幫助解答勞動者維權方面的咨詢,市民可撥打熱線電話講述您的維權故事,或者尋求法律方面的幫助。
市法援中心為您支招
4月26日,記者從青島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為更好地幫助勞動者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青島市12348法律服務專線定于“五一”國際勞動節期間舉辦“勞動法律事務”專題咨詢活動,將邀請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4名具有豐富勞動法律事務執業經驗的律師“坐線值班”,為市民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記者了解到,該活動具體時間為4月30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5月1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同時 ,山東暢海律師事務所、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3名律師也將做客李滄區12348 法律服務專線,李滄區的市民可直接咨詢。
■相關新聞
詢問勞動合同的電話一季度多于討欠薪的
“討要薪水的咨詢比以前少了,現在勞動者的主動意識增強了,直接咨詢合同方面的問題。”4月26日下午,青島市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他們的統計,今年一季度,青島市討要勞動報酬的咨詢252個,占來電咨詢總量的6.6% ,不過與去年一季度相比下降了31.7% 。與此同時,勞動合同相關問題咨詢來電達313個,同比略有上升,并首次超過咨詢勞動報酬的來電數量。這說明被動性維權減少、主動性維權增加成為一季度勞動問題咨詢的特點。
法援中心的律師分析說,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一是農民工討薪問題得到各部門的高度重視,二是今年春節過后出現了一段時間的“用工荒”,這也迫使用工單位提高了外來務工人員的保障待遇。同時,外來務工人員也更加注重對自己勞動權利的維護。
不過,該人士也指出,目前島城的勞動力市場也存在一些問題:勞動力市場管理還不夠完善,部分企業不跟勞動者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致使農民工無法提供完整的勞動關系證明,同時也有部分外來務工人員因不想繳納個人負擔的勞動保險費用而不愿投保,主動要求不簽訂勞動合同,致使發生糾紛時無法維權;外來務工人員維權舉證難,外來務工人員大多是跟著包工頭進城務工,普遍法律意識不強,只有自己手頭記載的工作量,一旦發生訴訟,往往因證據不足導致不利的結果。 文/記者 高麗 黃英帥 鄭天鐘 通訊員 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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