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小窗口” 便民“大作為”——洛陽市兩級法院立案“文明窗
2010年6月,全市兩級法院立案“文明窗口”全部建成,兩級法院立案庭具備立案預登記、審前準備、速裁、審判流程管理、導訴、司法救助等多項職能, 對前來訴訟、咨詢的群眾實行“一站式”服務。一年來,全市兩級法院的立案“小窗口”在訴訟便民方面有了“大作為”,受到了人民群眾的好評和上級的充分肯定。
兩級法院的立案“文明窗口”均配備了專職立案法官、導訴員,在全省乃至全國法院系統首創了“立案預登記”、 “專家、法律志愿者咨詢服務”等制度,實行綠色通道、首問負責、假日立案等一系列便民制度。
“立案預登記”是立案庭在立案審查時,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對有調解可能的涉及宅基地、土地承包、小額欠款、離婚等糾紛,第一時間向當事人釋明訴前先行調解的特點和優勢以及訴訟風險,建議當事人到村(居)委會、民調組織等進行調處,如各方當事人同意,法院只做立案預登記,根據當事人意愿或者由法院指定將糾紛移交相應調解組織、社會法庭等進行調解。有關調解組織如在一定期限內未對當事人的糾紛調解成功,法院再進行審理。立案預登記制度實行以來,預登記案件中60%以上的糾紛通過其他途徑在訴訟前消化解決。
2010年3月,洛陽中院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了26名醫療、建筑、交通、衛生、法學等方面的專家和45名來自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機構、法律服務部門的法律志愿者,在立案大廳專設“專家和志愿者服務窗口”,為來訪群眾義務提供法律咨詢、解疑答惑、糾紛調解等服務。截至目前,專家、法律志愿者共接待來訪群眾1500多人次,引導不屬法院管理而應到有關行政部門解決問題的當事人69人次,經咨詢不再立案起訴的186人,說服當事人不再上訴的93人、不再上訪的45人,社會反應較好。
兩級法院在立案庭都設立了速裁合議庭,中院出臺了《關于開展訴前調解工作的若干規定(試行)》,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多種調解方式,采取“請進來”的方式,在基層法院及其人民法庭設立“調解工作室”, 人員包括司法行政機關選聘的專職人民調解員,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退休的法律工作者中選聘的特邀調解員,法院安排的審判人員,對訴至法院但尚未立案的婚姻家庭、鄰里關系、勞動爭議、人身損害賠償、民間借貸等12類糾紛先行調解,并在全市法院推廣調解案件零收費、案件銜接零縫隙、預約開庭零假日、申請調解零拒絕、上門調解零距離的訴前調解工作“五零工作法”。
一年來,洛陽兩級法院以創建立案“文明窗口”活動為載體,充分發揮了立案的“窗口”和“橋梁”作用,有效地解決了群眾反映強烈的立案難、申訴難、糾錯難等問題,開創了立案工作的新局面,推動了全市法院整體工作有序高效開展,實現了案件調撤結案率和服判息訴率的“雙上升”、涉訴信訪率和強制執行率的“雙下降”。該做法受到群眾廣泛好評,10余家省內外法院前來參觀學習。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新民到中院視察時,對洛陽中院充分發揮法律專家、志愿者自身專業、中立的地位優勢,為群眾提供咨詢和法律服務,增強群眾對法律和法院的信任度,預防和避免不必要的訴訟,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在全省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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