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儉學難簽“勞動合同” 成勞動糾紛易發區
中廣網南京7月27日消息(南京臺記者李燁)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暑假期間,很多大學生選擇勤工儉學,賺錢的同時也可以積累社會經驗。不過,因為勤工儉學沒法簽訂“勞動合同”,這也成為勞動糾紛的易發區。近日,南京的新街口人民調解委員會就遇到了這樣一起案例。在南京打工的江西人小余,因為事先沒和老板說明是來勤工儉學的,也沒有簽訂任何協議,最終雙方鬧得不可開交。
小余今年剛參加完高考,他一心想上南京某大學,于是高考一結束就來南京投奔親戚,想一邊打工賺點零花錢,一邊等取通知書。小余找的工作是在飯店傳菜,就是端盤子,跟老板口頭約定試用期一個月工資1500。當時小余沒說自己是勤工儉學,單位要簽試用合同他也不肯。但是他干活很勤快,老板非常滿意,沒計較。
但一星期后,小余打電話詢問錄取通知正巧被老板撞見,知道小余是勤工儉學臨時來找工作的,老板立馬翻臉。老板的理由是,小余一旦拿到通知書肯定就走了,南京天這么熱,現在飯店的傳菜工確實也很難找,到時候臨時找不到人來頂它。小余要么立刻回家,要么立刻簽勞動合同,他們不接受勤工儉學。小余找到了新街口人民調解文員會,希望他們出面,讓老板繼續用自己,F在都是用過自由,老板堅持不要勤工儉學,沒辦法。牽涉到7天的工資,雙方協商了很久,老板答應給300塊錢,不過目前還沒拿到手。
早在2001年,江蘇省勞動保障廳和教育廳就聯合發文,規范企業接納學生實習和勤工助學活動。雙方可以簽訂“協議書”,約定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工傷保護等等。其中也明確規定勤工儉學或者實習年齡都要滿16周歲。其中實習期間不能安排學生夜班、加班或超時;勤工助學方面,每天不得超過4小時,報酬不得低于當地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等,F在一般學校安排學生去企業實習,會簽訂這樣一份協議,但學生自己找的,往往就忽略了。這其實是很大的安全隱患,因為之前就發生過有學生勤工儉學期間手臂粉碎性骨折的事,如果沒有跟用人單位簽協議,想要賠償、想維權都會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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