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員從中斡旋緩和矛盾勞動爭議 案件撤訴率近5成
2011-08-29作者:未知來源:東方網
東方網8月29日消息:據《勞動報》報道,記者昨天從普陀法院了解到,該院今年以來的勞動爭議案件調解撤訴率近五成,矛盾得以緩解,和調解員從中斡旋密不可分。
老胡今年已近六旬,1992年時,從事裝卸工作。但在1992至1996年間,由于效益不好,單位4年沒有發給老胡工資。1996年,老胡從單位下崗,1998年辦理了協保手續,由于不懂相關規定,老胡也沒和單位提補發工資的事情。2010年,老胡與單位解除了協保,失業至今,是街道重點的困難補助對象。生活困難之時,老胡想到了當年單位曾拖欠的4年工資,與單位協商無果后,起訴至法院。
負責此案的調解員發現,由于老胡缺乏當時單位欠薪的有力證據,且早已過了訴訟時效,如果直接判決,老胡必然敗訴。看到生活陷入困境且情緒較為激動的老胡,調解員決定做雙方的調解工作。單位最初不同意,后來答應可以按照當時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支付,但當時的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僅100余元。調解員希望單位能考慮老胡的現狀,最終單位被調解員的真誠打動,同意按當時的最低工資支付給。拿到單位補償的老胡向法院表達了感謝,表示社會還是有愛心幫助的。
記者從普陀法院了解到,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由于專業性強,且雙方矛盾較深,一般來說調解難度較大。為充分保障雙方權益,爭取案結事了,法院注重提高當事人參與調解、接受調解方案的積極性,并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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