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正式實施
2011-09-29作者:未知來源:湖北省?悼h人社局
9月22日,湖北省保康縣召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會議召開,將全縣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并,《?悼h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方案》正式實施,并從2011年7月1日執行。
據了解,《方案》通過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全縣城鄉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凡具有我縣城鄉居民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本人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有條件的村(居)委會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的居民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居)民委員會召開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15個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同時,政府對參保人繳費每人每年給予30元補貼(省財政補助20元、縣級財政補助10元),但不作為個人應繳保險費標準計算。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后,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湖北省?悼h人社局 周世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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