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縣多舉措做好居民養老保險工作
自從把“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對60周歲以上農村居民發放養老金”列為2011年為民辦實事之首以來,莒縣縣委、縣政府克服資金困難,創新思路,細化管理,建章立制,嚴格程序,扎實開展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2011年繳費城鄉居民達47萬余人,收繳保險金8331萬余元;累計為年滿60周歲的16.2萬城鄉居民發放養老金1.05億余元,圓滿地完成了省、市、縣確定的目標任務,實現了“應保盡保”和“應該享受政府補貼的一個也不能少,不能享受政府補貼的一個也不能多”的目標。工作中“組織領導、人員配備、業務培訓、資金保障、工作宣傳、督導檢查六到位做法”,創新“三位一體”建設模式、打造優質高效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和創新“上門送政策——全程代辦——上門送結果”的服務理念新模式,受到上級領導、廣大群眾的充分肯定和贊揚,并從7月份納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國家試點縣,實現了社會保險制度縣域全覆蓋。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莒縣縣委、縣政府、各鄉鎮、街道和縣直相關部門站在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高度,站在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分別召開了新農保、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會議。縣政府、縣直相關單位、鄉鎮(街道)、村分別成立了以主要領導人為組長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領導分片包干負責、定期通報進展情況的工作機制。
二、出臺制度、規范發展。
為確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提高服務能力,改善民生,莒縣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先后制定了《莒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暫行辦法》、《莒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莒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登記參保工作方案》、《莒縣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暫行辦法》、《莒縣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建設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細化工作任務,層層落實責任目標;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考核,從制度上規范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發展。
三、廣泛宣傳、合力推進。
本著“全方位、多渠道、廣角度”的原則,通過組裝宣傳車,制作發放宣傳材料(35萬份),新聞專訪、網絡、電視、報紙專欄、懸掛宣傳條幅、印發簡報、村喇叭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讓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家喻戶曉,提高了參保積極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既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職,又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工作有序進展,保證了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和保費的順利收繳。
四、加強建設、理順機構。
按照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檔次配置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平臺,理順了經辦機構。
一是率先解決機構人員問題。根據工作需要,在全縣21處鄉鎮(街道)設立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簡稱人社所),在社區、行政村設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站、服務室;及時充實了人員,人社所共上報備案人員105名,村協辦員1372名。
二是加強辦公場地建設。一方面啟用新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辦公大樓、縣人力資源服務大廳和社會保險服務大廳,服務大廳面積達1100平方米,實行窗口式辦公、一站式服務,提升了縣級人社服務平臺。另一方面創新思維、積極對鄉鎮(街道)人社所進行了改造和擴建,人社所配備5間以上的辦公場所,面積在120-300平方米之間,建立了服務廳、檔案室、調解室、所長室;服務廳內設就業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險、勞動關系、仲裁調解、勞動監察等服務窗口,也實現了“柜臺式”辦公、“窗口化”服務。
三是配備現代化硬件設施,實行網絡化管理。為提高服務水平,投資200余萬元為人社所配備了電腦、打印機、掃描儀、復印機、數碼相機、二代身份證讀卡器、電子顯示屏等辦公設備;協調各鄉鎮(街道)和新農保金融代辦機構為社區、村服務站、服務室配備了電腦、POS機或轉賬電話等辦公設施。實行金保工程網絡連接,實現了新農保、就業等數據信息的網絡化管理,提高了管理服務水平。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實現服務規范化。完善規范了各項工作制度、服務流程和服務標準,統一為人社所制作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工作職責、服務大廳工作制度、服務承諾制度、新農保參保登記業務流程、檔案保管制度等13個板面,為社區和行政村制作了服務站(室)工作職責、新農保參保登記工作流程等4個版面,增強了政策的透明度,實現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規范化,既保證了工作有章可循,又方便群眾了解業務。
五、業務培訓、提升能力。
分別在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和縣人社局三樓會議室多次舉辦了全縣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業務培訓班,各鄉鎮(街道)也分別舉辦了培訓班,并積極組織人社基層人員參加省、市業務培訓,提高了基礎人員的業務經辦能力和服務水平。
六、嚴格操作,加強管理。
著力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管理制度,對基金籌集、上解、預算、劃撥、發放等各個環節進行實時監控、全程督辦和定期檢查,確保基金專戶儲存、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嚴格執行事前、事中、事后三公開制度,及時對參保繳費情況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實現居民保險基金管理安全規范,提高了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度。
七、加強督查、強化考核。
縣、鄉鎮(街道)分別成立了督導組,對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指導。縣考核辦把各鄉鎮、街道和縣直有關部門所承擔的工作目標任務,納入年度目標管理中嚴格考核,對行動迅速、措施得力,按時完成任務的鄉鎮、街道和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不重視、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各鄉鎮(街道)也將新農保工作列入年底對包村干部和農村干部的考核。(山東省莒縣人社局 董瑞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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