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區上調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2012-02-27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為保障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生活,重慶市江津區今年1月起為符合條件的155名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上調了定期待遇標準,平均增幅達20%。
據悉,此次定期待遇標準上調從2011年1月起算,其中一至四級工傷職工調整后每月的傷殘津貼最低標準為一級1590元、二級1501元、三級1413元、四級1324元,相比調整前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了200元、190元、180元、170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職工的生活護理費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1472元、1177元和883元。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也作了相應調整,其中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兒每人每月增加90元,配偶為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70元。調整后每月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最低標準為: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兒700元,配偶為孤寡老人880元,其他供養親屬530元。
此次定期待遇平均上調幅度達20%,調整后江津區工傷保險基金每年將多支出定期待遇達30萬元。(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吳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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