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起糾紛法官調解息紛爭
2012-06-08作者:未知來源:烏海日報
本報訊 日前,烏達區法院三道坎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勞動者與企業的勞動爭議案件,為董某等11人討回工資款17萬元,依法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010年6月21日,烏達區居民董某等11人,來到烏達經濟開發區一煤焦化公司工作,但雙方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后,董某等11人因工資待遇問題與企業發生了爭議,在與企業交涉多次無果后,董某等11人向烏達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仲裁結果出來后,煤焦化公司不服裁決,遂訴至三道坎法庭。
三道坎法庭承辦法官認為,此案如果能以調解的方式結案,可以減輕當事人的訴累。承辦法官遂根據雙方的爭議焦點,給雙方分析引起糾紛的原因,并結合其他案例釋法說理,反復多次做雙方的思想工作。經過多次交流與溝通,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董某等11人同意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系,企業向董某等11人一次性支付工資及補償金,共計17萬元。
調解協議達成后,企業如期履行了支付義務,董某等人如數拿到了工資和補償金。 (文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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