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未經仲裁前置 法院裁定駁回起訴
2012-08-17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中新江蘇網南京8月17日電 (朱紅忠 田華)17日,江蘇啟動人民法院公布,該院裁定駁回一起因醫療保險待遇而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的起訴。
該案原告為上海某建筑公司,被告高某為該公司員工張某的妻子。2011年5月21日凌晨,被告丈夫在上海某工地工作后,休息時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而死亡,原告為其支付了醫療費六萬余元。后經查明,原告上海某建筑公司δ為死者辦理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導致被告無法享有醫療保險待遇,雙方的工傷認定也û有最終確定,原告要求死者妻子返還墊付的醫療費。
法院審理認為,該案是雙方發生的綜合保險中的住院醫療保險待遇糾紛,該糾紛屬于勞動爭議范疇,依法應由雙方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λ所在地上海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最終,啟東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了原告公司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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