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被非法解雇有賠償嗎
解雇員工是單位的一項合法權利,但是這一解雇需合乎法律規定,否則就成為非法解雇。那如果員工被非法解雇有賠償嗎?此時對于被非法解雇的員工來講又該怎么辦呢?下面,就由小編來為你做詳細介紹吧。
一、員工被非法解雇有賠償嗎
關于員工被非法解雇有沒有賠償的問題的問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具體的情形有:
1、公司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即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功合同的。
2、公司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即用人單位依法裁員。
二、員工被非法解雇怎么辦
1、有權要求延續合同。
由上可知,只要在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即使勞動合同已屆期滿,勞動都有權提出將勞動合同延期至退休。所以本案中單位無權與之終止勞動關系,沈先生也有權要求單位為其續約。
2、非法解雇得到相應賠償。
(1)經濟補償金
參考《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公司單方面提出解雇,屬于非法解雇,應按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 12個月)。
另外,在《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中對用人單位非法解雇的行為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代通知金
另外,如果勞動單位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雇員工,勞動者有權向公司主張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解雇指員工與組織的雇傭關系的非自愿性終止。解雇往往是組織主導型的,由于員工個人方面的原因導致的雇傭關系的解除。在我國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也稱為開除。
員工被非法解雇有賠償嗎?既然單位屬于非法解雇員工的,那么此時理所當然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要就是對被解雇的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某些時候,可能單位還會支付代通知金,而要求員工馬上離職。
上一篇:試用期辭退賠償是怎樣的?
下一篇:員工被辭退能要經濟補償嗎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