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從源頭上規范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關于印發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1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維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為目標,不斷改進和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依法規范,加強指導,改進服務,強化監督,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全面實施,為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雙贏、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做出貢獻。
二、目標任務
(一)總目標任務:從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時間實現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趨于完善,勞動合同履行趨于規范,勞動合同管理統一化、法制化,勞動用工登記制度全面建立。
(二)具體目標任務:
1、至2006年底,力爭各類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0%以上。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以上;股份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鄉鎮企業、私營企業以及其他各類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0%以上。
2、至2007年底,力爭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8%以上;股份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以上;鄉鎮企業、私營企業以及其他各類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
3、至2008年底實現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勞動合同內容趨于規范,勞動合同得到較好履行,基本實現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法制化。
三、工作內容
(一)全面建立以勞動合同管理為基礎的勞動用工登記管理制度。
(二)制定《勞動合同法實施辦法》,完善勞動合同管理的地方法規體系。
(三)采取有效措施,確實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加大執法監察力度,依法查處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
(四)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服務意識,加強對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指導和管理。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
1、開展宣傳活動。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和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的主要內容和重大意義,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意識,為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做好勞動用工登記制度啟動前的相關工作。省級勞動保障部門擬制并下發《云南省勞動用工登記制度暫行辦法》,明確勞動用工登記項目、登記方式、工作流程、職責、管轄等內容,并設計相關表樣,統一相應指標。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摸清轄區內各類用人單位戶數、勞動用工形式、人數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的底數,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二)實施階段(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1、全面建立以勞動合同管理為基礎的勞動用工登記管理制度。
(1)從2006年7月1日起全面啟動勞動用工登記工作。勞動用工登記中,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續訂)、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等情況為主要內容,同時將與企業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人員、退休返聘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等企業多種用工形式納入勞動用工登記范圍。通過勞動用工登記,全面掌握各類用人單位用工情況,準確掌握企業勞動用工人數和用工形式,以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2)實現勞動合同的動態管理。逐步實現勞動用工登記微機化管理,建立健全相關數據庫,統一工作流程及相關指標,2007年12月30日前,全省基本實現勞動合同動態管理。
(3)2008年6月底前,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勞動用工登記數據聯網,實現資源共享,做到各類企業用工登記情況全面、準確,相關數據信息規范、統一,并運用用工登記數據做好宏觀管理工作。
2、加快勞動合同地方立法進程。《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后,結合我省實際,盡快制定并頒布《云南省勞動合同法實施辦法》,為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提供法律依據。
3、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在加強日常巡查、舉報專查的基礎上,結合勞動用工登記情況,開展簽訂勞動合同專項檢查。以使用農民工較為集中的建筑、餐飲、加工業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為重點,依法查處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情況列入勞動保障年檢的重要內容,明顯改變上述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勞動用工不規范的現狀。2006年至2008年,每年都要在全省開展簽訂勞動合同的專項檢查活動,切實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
4、加強對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指導和服務。
(1)針對不同行業用工的特點,省勞動保障廳在完善原有《云南省勞動合同書(樣本)》、《云南省農民工勞動合同書(樣本)》和《云南省農民工勞動合同書(建筑領域適用)》的基礎上,在2007年內分類制定更加簡明、實用的勞動合同樣本并向社會公布,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考使用。繼續開展用人單位格式文本向勞動保障部門備案的工作。
(2)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導和幫助用人單位制定和完善企業內部勞動管理規章制度。
(3)加快推進用人單位實行勞動合同微機管理的步伐,2008年6月以前,具備條件的用人單位要實現勞動合同動態化、規范化管理。
(三)檢查驗收階段(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成立由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和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組成的檢查驗收組,對全省16個州市進行全面檢查驗收,檢查驗收標準另行制定。對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完成的地區將進行表彰。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將進行通報批評,同時,責令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既定的任務。。
五、工作職責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工會和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各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相互支持,協調配合,主動加強與國資、建設、工商、稅務、安監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婦聯、共青團等組織的協調配合,共同推動三年行動計劃順利開展。省級建立由勞動保障部門主要領導牽頭,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分管領導參加的云南省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省勞動保障廳一位副廳長擔任,成員由勞動保障、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業務機構負責人擔任。州(市)、縣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各級領導小組要定期研究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同時,要加強對工作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目標責任制。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發揮主導作用,具體負責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的組織協調、政策指導、咨詢服務和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對本地區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的動態監管和統計分析,指導工作有效開展。
各級工會組織要宣傳和發動廣大勞動者積極參與三年行動計劃,督促基層工會參與本單位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指導和幫助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監督本單位的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各級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要切實作好企業經營者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勞資人員對三年行動計劃的認識,組織、引導用人單位認真學習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用人單位依法建立和規范勞動合同制度,大力加強勞動合同基礎管理,努力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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