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下月起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2009-06-22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記者昨天獲悉,近日江蘇省財政廳、省民政廳聯合發出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從2009年7月起全面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據介紹,城鄉低保標準要實現與城鄉居民收入協調增長。這次提標中,城市低保以省轄市為單位,農村低保以縣(市、區)為單位,分別按照當地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0%-25%比例,綜合確定今年城鄉低保標準。
據介紹在此基礎上,各地可以確定具體標準。而蘇中、蘇北地區農村低保標準必須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70元和130元以上。為此還要求今年預算安排不足的地區追加預算,省財政將對經濟困難地區農村低保提標資金,按一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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