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起大幅上調最低工資和失業保險金標準
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日消息,從7月1日起,北京大幅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和失業保險金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在原來800元基礎上增長20%;失業保險金每檔增長11.36%;農民合同制職工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由398元上調到468元。
據介紹,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制度,2009年前,每年進行調整,平均增幅為10.02%;2009年為應對世界金融危機的影響,按照國家人社部要求,考慮到企業面臨的困難,北京沒有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今年根據該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就業狀況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經北京市政府批準,將最低工資標準從800元/月調整為960元/月。
同時,對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一并調整。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9.6元/小時提高到11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22元/小時提高到25.7元/小時。
北京市有關部門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最低工資標準從800元/月調整為960元/月后,北京市有約10萬人直接因此提高工資水平。
此外,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據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按照《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保險金標準應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考慮到今年北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實際,今年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70元,增長11.36%。按此標準,最高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為741元/月,最低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為632元/月。農民合同制職工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由398元上調到468元,新標準擬于7月1日起執行。
新的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及失業保險金標準7月1日起執行后。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都要依照新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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