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一天兩民工中暑亡:分別賠償42萬和5萬
8月6日,《生活無錫》報道了一天內兩民工相繼中暑身亡一事。昨日,記者從無錫市人民醫院太平間的負責人許偉達口中得知,其中一名民工的家屬已經得到了42萬元的補償賠款,而另一位民工王先生只能拿到51500元的補償款。同樣是中暑身亡,補償差距為何如此之大?王先生生前所在單位的解釋是,他昏倒的地方是長廣溪濕地公園內而不是工作崗位,因此,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規范范圍,王先生之死與工地方無關。
昨日,許偉達給記者提供了一份人民調解協議書,主要意見是:王先生的死亡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規范范圍且與工地方無關。工地方本著人道主義精神,一次性給予乙方補助51500元。
昨日,記者聯系到了工地方的一位徐姓的安全員,據他說,死者王先生確實是在工地工作,但在死亡前,王先生已經有1天多沒有工作了。王先生是在8月2日工作,3日、4日請假,王先生昏倒的時候,是在長廣溪公園。工地方也能提供4日清晨所拍攝的錄像,清晨5:40左右,王先生走出工地,從錄像上看,王先生的身體并沒有任何不適。工地方認為,王先生的死亡和工地并沒有多大關系,現在給予51500元的賠款,已經是考慮人道主義精神才給出的。
太湖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一位顧姓工作人員負責協調王先生與工地的矛盾。據其透露,在王先生死后,他曾咨詢過律師,律師認為王先生的情況不屬于工傷,當時也沒有要求勞動部門進行工傷鑒定。而且王先生昏倒的地方是在長廣溪公園內,是什么原因致使王先生昏倒的,誰都說不清楚。這位工作人員說:“主要是王先生家屬不同意,我曾問他們是否需要法律援助、勞動部門仲裁等幫助,他的家屬說不需要。”
江蘇法舟律師事務所徐晨婷律師指出,所謂工傷,必須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但具體情況還需要具體分析。徐律師建議死者家屬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如能認定工傷,則可向勞動仲裁機構和法院起訴。
無需注冊 快速免費咨詢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