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長呂祖善答復網友10項留言
近日,全國各地社保繳費基數紛紛上調,引發中低收入群體熱議。比如,北京市各項社保繳費基數由去年的3726元調整為4037元,上調311元;四川社保繳費基數上調294元;安徽省社保繳費基數上調,個人參保每月多繳約60元;江蘇、重慶等地也都紛紛上調社保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逐年上調,讓很多低收入群體感覺“很有壓力”、“不敢花錢了”。
“多繳社保費用,生活質量都下降了”
王輝去年大學畢業后在北京南城一家民營企業做行政,每月的工資2500元。
“單位工資沒漲,這回社保繳費基數上調了,每月又要多繳幾十元錢,每月光繳社保的錢加起來就要幾百元,單位再扣點雜七雜八的費用,實際發到手的錢還不到2000元,我還要承擔租房、水電、網費什么的,每筆錢都得算計著花,生活質量簡直別提了。”王輝一臉苦惱。
“不過估計我還不算最慘的,單位有貸款買房的同事,每月光計算著還房貸就快透不過氣來了,前兩天還說多繳社保又得從嘴里再省兩口吃的了。”王輝說。
與王輝合租房子的同學小趙抱怨:“每月繳這么多錢,將來老了到底能領多少還不知道,反倒連現在的生活都受到影響了,以犧牲現在的生活為代價去換取將來,老了還不知道會怎么樣哪,真不知道值不值得?”
網絡上,與小趙有同樣擔心的網友并不少。不少網友“發愁”:“現在繳那么多錢,將來到老了到底能不能領到?現在國家養老空賬都1.3萬億元了,我們現在繳的錢都拿去養上一代了,我們將來老了的時候能不能領到錢,看來只能指望下一代嘍。”
“繳得多了,拿到手的更少了”
在北京北五環一家游戲公司做文員的王月在領到7月的工資時忍不住感慨,“比上個月又少了幾十元,才1300多點兒,唉……”
社保繳費基數隨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而逐年上調,以北京市近幾年的社保繳費基數為例,2007年為3008元,2008年為3322元,2009年為3726元,今年為4037元, 這讓很多人開始關注起社會平均工資的確定,很多人直呼自己每個月的工資根本“達不到”平均工資,感覺自己是“被平均”了。
“當前確實存在因為繳納社保費用,造成個人負擔加重,中小企業運營成本增加的問題,對很多工資沒漲有些甚至還降低了的中低收入群體來說,確實可能出現今年拿到手的錢比去年還少的情況。這也說明當前的社保制度還存在不盡合理之處,社會平均工資不能反映中低收入者的現狀。” 一位長期從事社會保障工作的有關人員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社保繳費基數高、居民手中可支配收入減少的問題已經引起了很多學者的關注。清華大學白重恩教授接受某媒體采訪時就曾建議降低社保繳費,缺口由國企利潤填補。
1991年國務院決定改革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經過探索試點,各地逐步建立起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養老保險體系,對之前沒有養老賬戶的人群視同繳費,這就造成雖然有賬戶,但實際上里面并沒有錢,造成社保基金空掛的問題。
據此,該有關人士認為,國家應當做出做實賬戶的計劃,不能遇到問題才解決問題。我國應當逐步建立合理、完善的社保制度,使其成為社會經濟的調節器,與民生直接掛鉤,起到穩定社會的作用。
目前沒有相應法律法規對社保制度進行保障,是當前老百姓對“下一代繳費養上一代”的現狀產生擔憂的重要原因,應當通過建立法制保障來化解這種擔憂。
“有了法制保障,下一代繳費養上一代的擔憂也就化解了”
有資料顯示:1949年新中國成立伊始,建立全國性的社會保障就被提到議事日程。9月29日,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共同綱領》,其第32條規定:逐步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據此,1950年由勞動部部長李立三主持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草案》,于10月29日公開發表,征求全國人民的意見,1951年2月26日正式頒布。
據翔實律師事務所郭興昌律師介紹,由于種種原因,直到1992年10月1日之后,我國社會保障才上升到實際繳費的階段,因此將從建國以后至1992年之前的這部分參加工作的人員就看作視同繳費。
在今年6月份舉行的“華南師范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成立暨社會保險法論壇”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法制司有關人士曾表示,《社會保險法》有望年內出臺。
對此,郭律師告訴記者,“由于我國現行社會保障制度還存在一些管理上不到位的方面,因此急需法律來進行規范。盡管《社會保險法》的出臺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但‘有法可依’比‘無法可依’畢竟還是朝著前進的方向又邁了一步。”
“有了法制保障,大家就不會有‘我們繳費養著上一代,我們將來會不會有人養’的擔心了。”郭律師表示,社會保障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良好的法制環境來進行,因此國家還應當加強宣傳和引導,增加透明度,化解百姓的擔憂,促進我國社會保障工作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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